泰宁法院多元共治司法助力生态旅游经济发展

2020-09-24 14:41:41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廖升福
 

  泰宁,是世界地质公园、世界自然遗产所在地,是第一批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近年来,福建省泰宁县人民法院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贯穿于生态旅游司法全过程,大力推行理念创新、实践创新、机制创新,为青山绿水的修复培元拓展和助推旅游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服务保障。

  据了解,该院挂牌成立全省法院首个旅游法庭,首创由人民法庭+旅游法庭+生态环境资源审判庭组成的“三位一体”新型生态旅游司法载体,有效修复水体环境、森林环境以及其他生态环境,全力促进行政执法与司法无缝对接,不断提升生态旅游司法服务和保障的能力;积极探索“河长制”、“林长制”、“湖长制”与生态旅游司法的深度融合,针对不同社会群体、案件难易程度和社会影响面大小等多元司法需求,构建符合泰宁特色生态旅游司法的服务举措、审理程序、裁判方法,实现景区、林区、湖区司法全履盖。

  该院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新时代生态环境保护和促进旅游健康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若干意见》等10余项司法指导性意见,开启以“服务生态旅游发展为中心,‘双网化’建设为两翼,司法服务、生态保护、多元化解平台为支撑”,即“1+2+3”旅游司法服务新模式,为旅客提供优质高效、放心安心的司法服务,为县生态旅游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

  生态旅游司法,任重而道远。泰宁法院将持续优化生态旅游司法保护,以法治的力量默默守护绿水青山,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

 
责任编辑:于子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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