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余梅:希望涌现出更多像胡国运一样的好法官

2020-10-04 10:28:39 |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全国人大代表,江西景德镇市珠山区新村街道梨树园社区党委书记、主任 余梅

  近日,我通过微信得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胡国运同志溘然离世的消息,感到非常的震惊,也非常的痛心。

  从他的事迹中,我感受到一名共产党员、一位员额法官、一个人民公仆的敬业、坚守与担当。他,不仅是法院系统、政法战线学习效仿的榜样,同时也是我学习效仿的榜样。

  学习胡国运同志,就要学习他那信念坚定、对党忠诚的政治品格,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胡国运同志从北大毕业后,本可以留在北京工作,但他毅然回到江西这片红土地,投身于人民司法事业。在省高院工作的33年,始终秉承着“以不变的心,坚守自己的理念”,以自己的生动实践,诠释着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庄重誓言。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就要学习他那信念坚定、对党忠诚的政治品格,始终坚持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坚定不移地朝着党指引的方向奋斗前行,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积极投身于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自己的力量。

  学习胡国运同志,就要学习他那恪尽职守、精益求精的敬业精神,不断提升自己的履职本领。

  法官掌握着审判权力,所办理的每一起案件,不仅牵动着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家庭幸福,也关系着法律尊严、社会公平,是一个讲究专业、需要敬业的职业。法官如此,社区工作者亦如此。相较于法官,社区工作者平时所做的工作更细、也更繁琐,但正如习近平总书记2018年在上海考察时所强调的,“城市治理的‘最后一公里’就在社区”。社区无小事、点滴皆文章,做好社区工作同样需要有敬业精神,同样需要像胡国运同志那样,恪尽职守、精益求精,不断提升自己的履职本领,努力以自己的辛苦指数赢得群众的幸福指数。

  学习胡国运同志,就要学习他那情系群众、司法为民的公仆情怀,努力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

  “这些工资,农民工等不起”,2014年,胡国运所在的庭室受理了一起建筑工程案,由于部分程序存在瑕疵,照例要发回重审。胡国运发现该案400多万元的工程款涉及到农民工工资后,建议承办法官对部分事实先行判决,帮农民工拿到工资款,于是就有了上面那句话。

  社区工作面对的是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社区工作事情虽小、意义却不小。我要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和“人民选我当代表,当好代表为人民”的承诺,时刻把人民摆在心中的最高位置,时刻把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衡量工作的价值标准,做到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

  学习胡国运同志,就要学习他那清正廉洁、无私奉献的高尚情操,继续筑牢廉洁自律本色。

  司法事业事关社会公平正义、事关人民安居乐业,如果法官不能坚守法律底线,依法秉公办案,势必会有损社会公平,降低司法公信力,影响人民群众获得感。胡国运同志正是践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代表,他把公平正义留给了别人,把困难不便留给了自己,以至于他收到恶势力发来的短信,威胁他说“别把事情办绝了!我知道你女儿在哪上学,老婆在哪上班!”

  在今天这样一个物欲横流、人心浮躁的时代,胡国运的这种清正廉洁、无私奉献的高尚情操更值得我们学习借鉴,更需要我们像胡国运一样,继续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责任编辑:刘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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