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中院开庭审理“民告官”行政诉讼案 市长出庭

2020-10-09 09:58:56
 

  中国法院网讯(甘军 王鹏)9月27日上午,河北省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公开开庭审理了辽宁省某镁矿有限公司上诉秦皇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行政机关)、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复议机关)、第三人甘某东行政诉讼案件,市中院院长胡华军担任审判长。该市市委副书记、市长张瑞书作为复议机关负责人,代表市政府出庭应诉,市司法局局长刘建明作为市政府委托代理人出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柴志国作为原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

  本次庭审案件的基本案情为:第三人甘某东在镁矿公司承包的工程施工中摔倒受伤,并于当日住院。该市人社局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裁决甘某东与镁矿公司存在劳动关系的前提下,正式受理甘某东提出的工伤认定申请,后依据充分证据作出认定工伤决定。镁矿公司不服,向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市政府审查认为,市人社局在工伤认定过程中,未依法保障镁矿公司行使陈述、申辩权,撤销市人社局认定工伤决定,并责令市人社局依法重新作出工伤认定。市人社局再次向镁矿公司邮寄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并向甘某东工友郭某对有关事实进行调查。镁矿公司收到市人社局工伤认定举证通知后,未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市人社局重新认定甘某东所受伤害为工伤。镁矿公司不服,于2020年1月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一审判决驳回镁矿公司的诉讼请求。镁矿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向该市中院提起上诉。

  在当日的庭审活动中,涉案当事人依照法定程序,围绕双方争议焦点进行了严谨的举证、质证和辩论,镁矿公司充分发表了意见,原行政机关及复议机关也作了详细的答辩。在法庭辩论阶段,张瑞书发表了辩论意见,对该案中镁矿公司在为职工办理工伤保险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阐述。该案经合议庭合议后,将择日另行宣判。

  庭审结束后,市政府召开了全市行政应讼工作会议,张瑞书、胡华军分别讲话。张瑞书强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是全市法治政府建设的现实需求,是法治建设的有力导向,是行政机关依法办事、履行职能、愿出庭、敢发声、能作为的具体体现,是公正司法的基本需求,也是衡量依法行政水平高低的重要标准。行政机关和全市法院要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强化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

  胡华军表示:此次市长出庭应诉,充分彰显了市委市政府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坚强决心。今后市中院将继续推进行政首长出庭应诉机制,助推法治政府建设,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关

  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律师、群众、重点执法单位执法人员代表、市法院相关人员近百人,旁听了庭审。

 

 

 
责任编辑:刘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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