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马关:善意文明执行 实现申请人与被执行企业双赢
2020-10-12 09:54:04 |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 作者:王茫茫
 

  近日,云南省马关县人民法院善意文明执行完毕申请执行人李某、蔡某等15名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文山市某商贸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系列案12件,保障李某、蔡某等15名申请执行人的胜诉权益22.03万元得以实现。

  关于申请执行人李某、蔡某等15名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文山市某商贸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系列案,因被执行人文山市某商贸有限公司未按时支付申请执行人商铺租金共计22.03万元,故申请执行人诉至法院并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考虑到疫情期间,民营经济面临的生存困难,马关县人民法院本着“以人为本,善意执行”的文明执行理念,首先,积极利用强制执行手段和措施对被执行人文山市某商贸有限公司的财产进行查找和控制,精准控制执行手段和措施,做到不因强制执行而影响公司生产生活和正常运营;其次,及时约谈被执行人文山市某商贸有限公司的委托代理人,向其释明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和强制执行的后果,围绕应履行的义务制定确实可行的履行计划;再次,及时与李某、蔡某等15名申请执行人沟通交流,将被执行人文山市某商贸有限公司的履行计划告知申请执行人,争取到申请执行人的同意,有效缓解了被执行人文山市某商贸有限公司的生存压力。最终,被执行人文山市某商贸有限公司按制定的履行计划履行完毕,李某、蔡某等15名申请执行人领取到了商铺租金。

  执行工作中,马关县人民法院既突出执行工作的强制性,不断加大执行力度,保障胜诉当事人及时实现合法权益;又不断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以“灵活”的方式方法进行执行。特别是,疫情之下,通过善意文明执行,取得当事人理解执行、尊重执行,案结事了的效果,实现依法规范执行与服务大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统一。

 
责任编辑:常跃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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