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山越岭拆“心墙”

2020-10-14 08:49:15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刘洋 雷书彦
 

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 张泽端

  我从1994年到法院工作,至今已有二十余年,其间绝大部分时间都在民事审判庭工作。民事审判工作最重要的是要有诚心、耐心、细心,要兼听、多思,要懂群众心理、懂群众语言、懂群众需求、懂沟通技巧。

  我曾办过一起排除妨碍的案子。通过查看当事人相关案件,发现原告杨某与被告董某曾因道路通行、房屋滴水等问题多次起诉,事虽小,但双方多年积怨颇深,甚至还起过肢体冲突。这次杨某起诉,是因为认为董某将他们家的院坝加宽筑围栏后,侵犯了村里的固有通道,致使杨某家的农用车无法通行。

  作为多年的民事法官,我深知,出一个判决是很简单的事,但“案结”不是目的,“事了”才是当事人的需求。于是,我决定去案涉地彭水县岩东乡堰塘村看一下。

  7月中旬,接近大暑,天气闷热得很。中午吃过饭我们一行3人便匆匆地往堰塘村赶。车行到一半的时候,突然停了下来,我定睛一看,外面不远处醒目地摆着一个牌子,上面写着“前方塌方请绕行”。路已经断开了,陷进去一个几十平方米的大坑。几台挖机、水泥车、自卸车,还有十几个工人在紧急抢修。

  我走上前问:“师傅,请问多久能修好?”工人摇摇头:“今天肯定不得行哦,估计要两三天。”“有其他路到堰塘村吗?”我接着问道,一个工人道:“有,绕其他路,要四五个小时,天都黑了,不过你们可以翻过这座山,一个多小时。”我向同行的同事提议道:“车就停这里,我们翻过这座山,从那头找个车到现场去。”大家一致赞同。

  我们拿起案卷便出发了。穿过玉米地、踏过铁皮桥, 走过陡峭狭窄的山间小道,大家一句话都没说,埋头走路。脸上汗珠刚擦完又冒了出来,制服被汗水浸湿了,黏在身上,白乎乎的汗盐清晰可见……经过一个半小时的跋涉,我们终于绕过了塌方地段,翻过了山,找了一辆农村拉客车,如愿到达现场了。

  当事人看到我们很惊讶和感动,以为我们不可能为了这点小事跑过来。我笑着对他们说:“老百姓的事,没小事。”通过现场查看、询问当地村委,并耐心倾听双方的心声了解案件情况,我们提出切实可行的调解方案,双方终于解开了心结,握手言和,当场签了调解协议,保证以后和睦相处。

  返程的路上,我看着车窗外起伏的庄稼地,脑海里突然浮现出“初心”二字。我想,玉米的初心是颗颗饱满;水稻的初心是穰穰满仓;李子的初心是累累硕果……而我们民事法官的初心就是司法为民,就是为家庭邻里谋和睦,以情理法理止纷争。

 

 
责任编辑:于子平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