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化身“美女”微信诈骗近十万元获刑
2020-10-16 11:19:06
 

  中国法院网讯(周兴中 蔡敏)近日,江西省乐安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诈骗案,被告人邹某化身美女“张婷”与被害人刘某某网恋,5个月骗取被害人刘某某近10万元,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同时,责令退赔全部违法所得97064.54元。

  2018年10月15日晚上,被害人刘某某用微信搜索附近的人,添加邹某的微信。刘某某看到邹某的微信头像是一个漂亮女子头像,认为对方是女性,便与邹某微信聊天。在聊天中邹某谎称自己是女人,名字叫“张婷”。刘某某便想与对方交男女朋友,问对方要电话号码,邹某便要刘某某帮其充100元电话费,刘某某立即用微信转了100元给邹某。之后,邹某认为被害人刘某某好骗,便继续冒充女人身份跟其聊天,骗取刘某某更多的钱财。双方微信聊天一段时间后,邹某和刘某某在微信上确认男女朋友关系,并以“老公”“老婆”身份互称。邹某在微信聊天过程中虚构买衣服、亲戚出车祸、亲戚住院、车辆违章买分、需要生活费等各种理由陆陆续续骗取刘某某微信红包和微信转账。至2019年2月25日,被告人邹某陆续骗取了刘某某97064.54元。之后被告人邹某因感觉骗取刘某某钱的数额很大,不敢继续骗,便把被害人刘某某的微信拉黑,将自己的微信注销。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邹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但其归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庭审中也自愿认罪且有悔罪表现,系坦白,依法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王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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