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菜地权属纠纷打斗 男子故意伤害获刑六个月

2020-10-20 09:02:11
 

  中国法院网讯(李莹)近日,湖南省岳阳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了一起故意伤害案件,被告人周某甲被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经审理查明:2020年2月5日上午,被告人周某甲因菜地权属纠纷,到周某乙家找其理论。期间,两人发生言语冲突,继而上升为肢体冲突。扭打过程中,周某甲使用摩托车头盔殴打周某乙头部,周某乙用手遮挡保护自己头部,导致其右手及头部等部位不同程度受伤。经鉴定,周某乙右手第五掌骨骨折,损伤程度评定为轻伤二级3月10日,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周某甲赔偿了周某乙人民币4万元,取得了周某乙的谅解。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周某甲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了故意伤害罪,依法应予惩处。被告人周某甲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且当庭自愿认罪,是坦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周某甲与被害人已达成和解协议,取得了被害人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周某甲在值班律师见证下,自愿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依法可以从宽处罚。根据被告人周某甲的犯罪情节、认罪态度及悔罪表现,结合社区矫正的调查评估意见,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处。


 

 

 
责任编辑:王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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