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出狱又被抓 湖南一盗窃惯犯“五进宫”

2020-10-20 09:10:10
 

  中国法院网讯(欧阳双)整天游手好闲,已“四进宫”的男子,不思悔改,无钱可用时便重操“旧业”。近日,湖南省平江县人民法院审理判决了一起盗窃案,被告人陈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

  经审理查明,2020年4月,刚出狱不久的陈某在平江县平源村一辆野车内,盗窃了现金3000元。2020年5月,陈某进入平江县三阳乡甲金砖厂彭某某的卧室,盗窃了现金6081元。

  另查明,陈某因盗窃罪于2014年6月被平江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2015年4月被平江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2016年12月被平江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2019年3月被平江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应予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陈某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又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属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到案后,被告人陈某能如实供述其罪行,属坦白,依法可从轻处罚。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从宽处理,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王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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