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罗城:登山勘查 挖沟作界 十年纠纷终平息
2020-10-22 14:57:18 | 来源:河池中院微信公众号
 

  《慎子》有言,一兔走街,百人追之,分未定也,说的是所有权归属未明晰界定则纷乱由生,所有权边界不明就常常引发土地权属纠纷,让村民大动肝火。广西壮族自治区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近日执结一起由土地权属边界不明引发的林地权属纠纷案。

  争抢荒地引发纠纷

  外长塘屯、陈同屯与英塘屯皆属罗城东门镇佑洞村,其中外长塘屯和陈同屯同属外长塘屯村民小组,英塘屯属英塘屯村民小组。两村民小组间有一片面积为360亩的荒地(统称马鞍岭山场)。因未明确争议地权属,引起两村民小组种植林木纠纷。

  不服裁决多次上诉

  2009年10月23日,罗城县人民政府作出林木林地权属争议处理决定书,明确了两村民小组的林地权属。然而,外长塘屯村民小组不服裁决,于2015年向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向罗城法院、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河池市人民政府以超过申请年限不予受理,罗城法院一审、河池中院二审判决驳回外长塘屯村民小组起诉。

  抢种桉树强占林地

  2020年3月份,英塘屯村民小组向罗城法院反映,外长塘屯村民小组部分村民在所有权属英塘屯的马鞍岭山场上抢种桉树,并对英塘屯群众的劝阻毫不理会,甚至在英塘屯群众以该争议地已确权为由,毁了部分桉树苗后仍然一意孤行继续抢种。随后英塘屯村民向罗城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罗城法院执行局接到英塘屯村民强制执行申请后,立即深入现场展开调查,并向外长塘屯村民小组发放执行相关文书。经详细了解后,发现抢种桉树乃陈同屯谢某福等3人所为,抢种桉树面积约23.7亩。了解前因后果,最大的原因在于该案中当事双方土地权属没有明确的界线。

  联合执行案结事了

  为了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防止类似抢种事件的再次发生,近日,罗城法院执行局组织20余位执行干警联合林业局、国土局及东门镇政府等部门到纠纷现场,按照县政府关于该片土地权属划分图进行挖沟划分界线。

  至此,因边界不明引发的十年林木种植纠纷案得以圆满解决。

  执行归来,已是泥土满身。在执行路上,干警们不曾因翻山越岭、蹚水陷泥而退缩;只为为民解纷守护公平而自豪。

 
责任编辑:任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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