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十七辆电动车 男子获刑二年二个月

2020-10-23 14:16:14
 

  中国法院网讯(黎霞)搭接点火线启动电动车,前科男子疯狂作案十七起。近日,江西省萍乡市湘东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案件,被告人文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文某在2018年6月29日至2019年2月25日期间,采用将电动车点火开关下方的点火线拉出,以搭接点火线启动电动车的作案手段,在萍钢昌盛村和新建村实施盗窃,共盗得电动车十七辆,总计价值34300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文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从轻处罚。被告人有犯罪前科,可酌情从重处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王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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