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八公山法院加强商会调解 多元化解民营经济纠纷

2020-10-26 14:15:56
 

  中国法院网讯(陶来)近日,一起涉民营企业买卖合同纠纷案,在安徽省淮南市八公山区人民法院立案前,双方自愿接受先行调解,在八公山区总商会人民调解委员驻法院工作室的调解下,成功达成调解协议,该案当天立案,当天结案。“商会调解”优化了司法资源配置,营造了良好法治营商环境。

  “商会调解”是非诉讼的一种纠纷解决方式,与诉讼相比,商会调解纠纷通常更为高效便捷,成本更低,更有利于实现案结事了人和。为发挥商会调解优势,使调解成为化解民营经济领域矛盾纠纷的重要渠道,今年以来,八公山区人民法院多举措加强商会调解,多元化解民营经济纠纷。

  加强诉调对接工作,吸纳八公山区总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加入特邀调解组织名册,并在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为调委会提供工作场所,电脑、电话等办公设备。积极引导民营企业等选择非诉调解的方式解决纠纷。

  加强委派调解和委托调解机制的落实,将适宜调解的纠纷分流至商会调解组织或调解员。当事人申请司法确认的,及时审查,依法确认。为商会调解提供效力保障。调解不成或当事人不同意调解的,依法导入诉讼程序,切实维护当事人诉权。

  加强对商会调解工作的业务指导,发挥人民法院的优势,指导商会调解改进工作方式;大力支持商会调解组织开展工作,通过各种形式,提高商会调解组织人员的业务素质和依法调解的技能。

  加强商会调解的信息化建设,依托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全面推行线上调解,广泛引导、指导当事人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移动微法院、诉讼服务网,进行网上调解、网上申请司法确认,申请立案,跨域立案等。       

 

 
责任编辑:魏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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