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宁法院多举措推进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县建设

2020-10-26 14:26:18
 

  中国法院网讯(徐巧)近年来,福建省建宁县人民法院依托县域“生态立县”发展战略,紧紧围绕福建省国家级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要求,牢固树立现代环境司法理念,加强制度建设,探索机制创新,切实履行审判职责,为实现生态与经济同频共振提供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专业审判护航生态保护。今年7月,建宁法院在一起滥伐林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中,首次采用“3+4”合议庭(即3名法官和4名人民陪审员)的模式,组成了七人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据了解,该院建立健全环境资源审判三项工作机制,设立生态环境审判团队,配齐员额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实现生态审判专业化。同时,着力推进环境资源案件实行民事、行政、刑事“三合一”归口审理机制,开设生态环境审判绿色通道,在林区、景区设立巡回办案点,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生态环境保护提供更为有力,更为专业的司法保障。

  司法复绿重焕绿水青山。日前,建宁法院邀请县人大代表对一起失火案“复绿补种”情况进行回访,实地查看了涉案林木的成活情况、补种株数、补种面积等情况,通过现场勘查、测量,目前已按照生态修复补偿协议履行补植义务,受损的森林资源得到有效恢复。该院不断探索和完善多元化生态补偿和恢复治理机制,积极适用补种复绿、增殖放流、护林护鸟等修复性判决方式,努力实现惩治违法犯罪、修复生态环境、赔偿经济损失“一判三赢”的法治效果。今年来,对6件6人适用补种复绿,修复林地面积870亩。

  多元联动筑牢生态屏障。近来,建宁法院多次与环保局开展环保宣传下基层、进农村、进企业活动,着力提高全民“生态守法”意识。建宁法院建立生态环境案件多元调解机制,将调解部门从司法调解向林业局、河长办、环保局、农业局等职能部门延伸,先后设立闽江源生态保护示范基地、野生动物保护示范基地、河长办法官工作室。同时,贯彻落实审前、诉中、判后一站式服务机制,加强各部门的沟通联络,探索建立修复过程中保障、监督、验收等配套机制,加强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配合工作,形成打击生态违法犯罪的合力。

  下一步,建宁法院将继续深化生态司法保护工作,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延伸服务、巩固成果,为建宁国家级生态示范县建设保驾护航。


 

 
责任编辑:魏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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