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清流:账户冻结促和解 当场还清欠款28万元
2020-10-28 14:16:41 |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 作者:陈芳
 

  “法官谢谢你,执行力度这么大,迅速帮助我们顺利拿回执行款。”日前,福建省清流县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案件双方来到清流法院执行服务大厅,达成和解协议,当场履行还款义务。

  罗某与巫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法院判决,巫某应偿还借款本金162500元、利息196500元及财产保全费2207元。因巫某未按时履行给付义务,罗某向该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第一时间利用网络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巫某的银行账户、微信、支付宝账户等进行了冻结,并通过电话联系巫某,耐心向其释明了相关法律规定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法律责任。巫某在得知因为罗某与其之间的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被法院冻结银行账户后,主动委托亲戚到法院与罗某协商,当面将280000元转给罗某,并缴纳执行费5318元,剩余利息罗某自愿放弃。至此,本案圆满执行完毕。

  下一步,清流县人民法院通过全国网络司法查控系统、司法拍卖系统等多种手段,继续加大执行力度,加快执行进程,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责任编辑:常跃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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