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高唐公开宣判一起28人涉黑案
首犯涉8罪被判25年徒刑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2020-10-31 09:32:40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王希玉
 

  10月29日下午,山东省高唐县人民法院通过互联网法庭依法公开宣判被告人董文涛等28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被告人董文涛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罪、重婚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他27名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八年至一年零四个月不等。

  法院经审理查明,以董文涛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共实施寻衅滋事违法犯罪37起、强迫交易犯罪5起、非法拘禁犯罪3起、故意伤害犯罪1起、聚众斗殴犯罪2起。在董文涛安排、策划、指挥和直接参与下,通过殴打辱骂、暴力威胁、恐吓、“软暴力”滋扰、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实施寻衅滋事、强迫交易、非法拘禁、故意伤害、聚众斗殴等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该组织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致使多名被害人受到迫害后,不敢报案、举报、控告,造成恶劣社会影响。该组织在高唐县城及周边地区横行多年,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法院审理后认为,以董文涛为首的犯罪组织具备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规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四个特征,依法应当认定为黑社会性质组织。遂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量刑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作出前述判决。

 
责任编辑:常跃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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