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强在第十五次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最高法院院长会议作专题发言时表示

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中司法应对与交流合作

2020-10-31 23:44:38 |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 作者:孙航
 

  10月30日下午,中华人民共和国首席大法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第十五次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最高法院院长会议以视频方式作专题发言。周强表示,中国最高人民法院愿同上合组织国家最高法院进一步加强交流合作,深入研究常态化疫情防控中的司法应对举措,共同分享有益经验,携手应对风险挑战,努力为国际社会战胜疫情作出积极贡献。

  周强指出,抗击疫情、稳定经济、保障民生是世界各国共同面临的艰巨任务。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强调要坚持依法防控,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疫情发生以来,中国法院及时出台司法服务保障举措,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依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人民权利,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周强和与会各国分享了中国法院依法服务保障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经验做法。他表示,中国法院坚持依法惩治妨害疫情防控犯罪,出台相关指导意见,发布多批典型案例,依法从严从快惩处各类涉疫犯罪,切实加强医务人员安全司法保障,依法防范疫情跨境输入输出,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公共卫生安全和社会安定,努力为打好疫情防控全球阻击战提供司法保障。

  周强介绍,中国法院充分发挥司法促发展、稳预期、保民生作用,积极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疫情期间,中国法院完善服务保障复工复产司法政策措施,加大产权和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依法保护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稳定社会预期。中国法院依法妥善审理涉及复工复产案件,坚持审慎善意文明司法,妥善处理因疫情引发的涉企执行、合同违约、企业债务、企业破产等案件,加大对困境企业救治力度,深入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

  周强表示,中国智慧法院建设在疫情期间“大显身手”,推动了矛盾纠纷在线高效化解。中国法院运用移动微法院等平台,引导当事人网上立案、诉讼、调解,就近跨域立案,跨区域远程办理诉讼事项,实现“审判执行不停摆、公平正义不止步”。中国法院开启线上庭审模式,深入推进在线执行,充分运用网络执行查控系统等信息化手段办理执行案件,依法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和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及时实现。依托审判流程、庭审活动、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四大公开平台,中国法院进一步推进司法公开,依法公开审理涉疫案件等社会关注度高的案件,以公开促公正树公信,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取得了积极成效。

  印度共和国最高法院、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最高法院、吉尔吉斯共和国最高法院、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最高法院、俄罗斯联邦最高法院、塔吉克斯坦共和国最高法院、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最高法院、伊朗伊斯兰共和国最高法院、欧洲安全与合作组织代表通过视频参加专题讨论并发言。

 

 
责任编辑:王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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