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县法院助力乡村治理“三治融合”

2020-11-02 15:07:45
 

  中国法院网讯(邱斌 宋泓峰)乡村治理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近年来,福建省沙县人民法院主动延伸司法触角,积极参与乡村治理,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

  据了解,沙县法院规范乡村自治秩序。依法从严从快惩处把持农村基层政权、操纵破坏换届选举的“村霸”黑恶势力;服务保障村居换届选举,协助做好辖区村居候选人资格审查。同时,同步推进乡村法治建设。针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征地拆迁补偿等案件,开展巡回审判,妥善处理涉农纠纷,深化派出法庭建设,选派法官对接村居,为村集体产业转型升级提供法律意见。

  此外,强化乡村德治引领。协助构建村级调解工作室,邀请老党员、村干部等作为专职调解员,参与纠纷调解,打造“乡贤+法官”工作模式,诉前化解乡村纠纷;组织普法宣讲团开展“送法下乡”普法活动,在乡村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浓厚氛围。

  2020年来,聘请专职调解员36人,诉前化解乡村纠纷112件,开展巡回审判8场,发放普法宣传资料1000余份。


 

 
责任编辑:魏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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