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警察招摇撞骗 男子获刑一年四个月

2020-11-02 15:21:28
 

  中国法院网讯(龚掌立)近日,安徽省霍邱县人民法院审理终结一起招摇撞骗罪案件,被告人代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

  2019年6月份,代某通过添加微信与从事保险业务的被害人郭某认识,后以购买保险为由取得郭某的信任。聊天中,代某称自己是军人、警察,可以安排郭某小孩上军校等。后相约见面,与郭某以男女朋友身份相处。代某又以上军校需要“打点”为名,共骗取郭某人民币2100元。

  2019年9月20日上午,代某到霍邱县城关镇某宾馆入住,与宾馆前台收银员刘某闲聊,声称自己是霍邱县公安局刑警队的,取得刘某信任。聊天中代某提出与刘某处男女朋友,并于当晚入住该宾馆。第二天,代某退房时声称,同事在外出差受伤急需用钱,骗取刘某人民币2000元。

  2019年11月16日,代某打电话给霍邱县公安局民警,自称是刑警队的军转干部,向其打听案情,试图帮涉案人员说情被发现。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代某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其行为构成招摇撞骗罪,依法应从重处罚。鉴于被告人代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并将骗取款退还两受害人,取得谅解,可以对其从宽处罚。据此,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刘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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