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彦明:创新工作机制 强化纠错功能

2020-11-12 10:22:35 | 来源:人民法院报
 

  2015年以来,河北高院受理审判监督类案件数量逐年增加,从2015年的4790件到2019年的12928件,案件数量翻了近三倍。全省法院立足河北特殊区位,不断强化和改进审判监督工作,近三年来涉诉进京访数量下降25%。

  一、充分发挥审判监督纠错救济职能。始终坚持“预防为主、有错必纠”,2016年制定下发《关于切实防止冤假错案的指导意见》,2017年以来,相继纠正37件冤错案件。三级法院审监部门成立专门合议庭,健全有效防范和常态化纠错机制,及时甄别纠正涉产权冤错案件,依法保护市场主体。

  二、主动适应审监工作新形势,以创新机制大力提升审判质效。积极推行民事申请再审案件繁简分流,成立专门速裁团队,组建类型化审判团队集中审查类案,有效提升案件办理效率。建立发回重审、指令再审案件信息通报、跟踪督办制度,彻底杜绝 “一指了之”。强化再审案件评价机制,将提起再审和再审改判纳入部门及法官业绩考核体系,对审监案件办理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纪线索,及时移送纪检监察部门。

  三、不断深化“衡水经验”,推动减刑假释案件“阳光审判”。2014年,河北法院创立了通过狱内数字法庭公开审理减刑、假释案件的“衡水经验”,最高人民法院在全国法院予以推广。始终坚持以公开促公正,对六类减刑假释案件一律公开开庭审理。加强与检察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协调配合,主动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减刑假释案件办理得更加规范透明。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卫彦明)

 
责任编辑:于子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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