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 为新时代法治事业夯基固本

2020-11-20 13:12:42 | 来源:中国法院网
 

  发现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是加强人民法院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关系人民司法事业后继有人、薪火相传的重大战略任务,是人民法院推动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中国、服务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稳固基石。

  一、明确目标任务,全面开展调研

  最高人民法院要求,要把发现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研究制定工作规划,并将发现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工作成效作为党建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河南省高院根据全省法院实际,明确到2025年,中级法院领导班子中40岁左右、基层法院领导班子中35岁左右的年轻干部原则上至少1名;中、基层法院部门正职中35岁左右的年轻干部比例力争达到15%,部门副职中年轻干部的比例也要在现有基础上实现较大幅提高。这就要求各级法院政治部要认真按照年轻干部配备要求,对辖区法院领导班子、部门正副职配备情况进行全面调研,重点调研领导班子和干部配备的年龄区间、工作实绩、履职能力等。

  二、深入发现挖掘,做好人才储备

  各级法院政治部要及时召开年轻干部工作专题会议,分析调研情况,研判干部现状,解读政策精神,帮助解决问题。发现优秀年轻干部,要坚持从审判业务部门和综合行政岗位两条线出发,坚持基层和实践导向,重点关注基层历练、多岗任职、阅历丰富、成熟稳重的年轻干部,重点考察政治能力、调查研究能力、科学决策能力、改革攻坚能力、应急处突能力、群众工作能力、抓落实能力。要建立健全日常发现识别机制,通过常态化走访调研、年度考核、任职考察、教育培训、挂职锻炼等,分类别、分年龄段、分级别的发现可重点关注的好苗子,建立优秀年轻干部人才库,为人民法院领导班子和部门中层正副职配备做好人才储备。

  三、注重教育培养,强化实践历练

  对纳入法院党组视野和优秀年轻干部人才库的人员,实行组织内部掌握,不公示、不公开、防止“标签化”。注重跟踪培养、重点教育,加强政治轮训和专业培训,有针对性的加强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着力提高“七种能力”。加大年轻干部轮岗交流力度,探索推进年轻干部跨部门、跨层级、跨地区、跨系统交流锻炼。有计划的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司法改革、立案信访、审判执行、诉讼服务、脱贫攻坚、艰苦边远、基层法庭等关键岗位和吃劲岗位经受锻炼、积累经验。有意识的给年轻干部压担子、补短板、打根基,缩短成长周期,提高成才速度。

  四、坚持业绩导向,及时选拔任用

  对从事审判执行工作的年轻法官,要注重办案业绩,重点关注多办案、能办案、办好案的的优秀年轻干部。针对综合行政岗位留不住人的现象,要进一步充实和稳定综合行政人员队伍,对甘于从事材料写作、勇挑工作重担、群众公认度较高、任劳任怨的综合行政人员,要推出优秀年轻干部典型,树立注重实干的选任导向,大胆提拔使用。要进一步完善年轻干部适时使用机制,统筹集中换届、日常调整和个别调整,推进年轻干部选拔配备工作日常化、经常化,提升年轻干部的工作积极性,拓宽年轻干部的职业路径。对在领导岗位不正常工作、不担当作为、邻近退休不履职的领导干部,要进行谈心谈话,能劝退的及时劝退,能调整岗位的及时调整,为优秀年轻干部腾出更多岗位,提供施展抱负的平台。

  五、从严监督管理,激励担当作为

  优秀年轻干部的发现培养选拔,要政治思想上从严,用组织放心的干部;要群众基础上从严,用干警公认的干部;要能力素质上从严,用干得成事的干部;要激励导向上从严,用担当作为的干部;要培育培养上从严,用年轻有为的干部。建立年轻干部谈心谈话制度,对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进一步建立正向激励、容错纠错机制,激励年轻干部担当作为。坚持从源头上深化年轻干部从严管理要求,在选任使用和职务调整过程中,认真听取纪检监察部门的意见,了解年轻干部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和工作作风情况,严把选人用人的政治关、廉洁关,严防“带病提拔”“带病上岗”。

  (作者单位:河南省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  阎紫梅)


 

 
责任编辑:王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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