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诚履职尽责 用行动诠释青春无悔

——记渑池法院法官助理陈静
2020-11-23 09:48:17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代文官
 

  人物档案:陈静,女,汉族,2019年9月经省考招录进入河南省渑池县人民法院,后被分至英豪法庭工作,现任法官助理。

尽职尽责,争当法官的好助手

  入院以来,从最初对审判业务的不熟悉,到积极向庭室的同事学习,陈静能迅速进入角色,从送达、开庭记录、草拟文书、报结案等,这些流程都一一参与,与同事团结协作,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作为法官助理,她亦承担起书记员的职责,负责多起案件的庭审记录工作,她认为,参与庭审有利于对案件事实更加清楚地把握。

  在工作中,准确把握工作重点,分清轻重缓急。除了外出办案,经常在办公桌前一坐就是半天。她说,草拟裁判文书与校对都是繁重又精细的活儿,如果不连贯地做完,就要重头再看,尤其是交通事故案件,需要计算一遍,这样就会花费更多的时间与精力。

  自2019年入院担任法官助理以来,陈静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对审判过程中的每个环节都认真对待,将自己置身于审判岗位,以一名承办法官办理案件的态度和视角,来履职尽责,共协助法官办理了62起案件。

热情服务,用心善待当事人

  作为基层法院,受理的民事案件主要包括婚姻家庭纠纷、民间借贷纠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等等,这些案件对于在法院工作的干警来说,是很普通的案件,是小案件,但具体到每一个当事人身上,都是大案件,与他们的生活息息相关。

  许多当事人由于经济水平等原因,没有聘请律师,他们自身的法律意识又相对匮乏,理解能力亦相对较低。针对此种情况,在平常的接待及沟通工作中,陈静尽量做到认真、耐心、细致、不厌其烦,认真回答当事人问题,耐心倾听当事人诉说,用通俗的语言为当事人耐心释法。同时,在向当事人送达判决文书时,向当事人做好释法答疑工作。

  一次,在一起交通事故案件向被告送达判决书时,被告拒领判决书,他称自己的车辆亦在事故中受到损坏,原告此前承诺在保险公司履行判决义务后,将被告的车辆损失赔偿给自己。同时,被告认为自己已经为原告垫付了部分的医疗费,车辆投保有保险,法院不应该再判决自己承担赔偿责任。

  陈静耐心向其解释相关赔偿标准,告知其车辆仅投保有交强险,而原告的损失超出了交强险的赔偿限额,对于超出的部分,原、被告需根据事故责任承担赔偿责任。对于被告的车辆损失,其庭审时并未主张,故法庭未一并处理,但为给当事人减轻诉累,在核实被告车辆具体损失情况后,陈静与原告进行电话沟通,原告也同意在拿到赔偿款后,赔偿被告的相应损失。

  经过一番耐心的解释,被告对法院的判决结果予以认可。后原、被告均未上诉,保险公司的赔偿款到位后,原告积极对被告的损失进行了赔付,一起交通事故案件就此完满结束。

勤奋学习,储备知识能量

  只有通过不断的学习,才能提高自己的业务素质,才能在思想上跟上新形势的发展。进入法院工作以来,陈静通过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强化了作为一名法院干警的宗旨意识、服务意识,做到在思想上和行动上始终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相一致。

  俗话说“业精于勤,荒于嬉”,为提高政治理论和业务水平,拓宽知识领域,她积极把握学习提高的机会,参与河南省法官进修学院组织的新进人员网络培训,同时,她充分利用业余时间,学习《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注重学习效果,力求学深、学透、弄懂、弄通,努力提高自身的理论水平。每当案件比较复杂疑难时,她都会虚心向老法官学习、请教,并通过参加民事法官专业委员会讨论案件,听取其他法官对案件的理解,从而对司法裁判有了更深刻的认识。

  青春因磨砺而出彩,人生因奋斗而升华。作为渑池法院的新生力量,陈静怀揣着对法官职业的热爱之心,在工作岗位上兢兢业业,以优异的工作履行着法官助理的职责,迎接着一个又一个新的挑战,力争做一个忠诚、干净、担当的法律人。

 

 
责任编辑:于子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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