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执行新理念 护航高质量发展
访谈对象:浙江省余姚市人民法院院长 王家星
2020-11-25 08:38:27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余建华 卢文静
 

  执行周刊:您认为,人民法院发挥执行职能、保障“六稳”“六保”应秉持什么样的理念?

  王家星:执行是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藩篱”,执行工作做得好不好是做好“六稳”“六保”工作的直接“晴雨表”。具体而言,我觉得要秉持三种理念:一是刚性执行。执行工作是依靠国家强制力实现胜诉裁判的重要手段。当前,被执行人规避执行、逃避执行仍是执行工作中的主要矛盾和突出问题;加大强制力度,依然是执行工作的工作重心和主线,尤其对涉黑恶刑事涉财案件、涉民生案件的执行,要坚决果断依法精准采取强制措施,把强制力聚焦到对规避执行、逃避执行、抗拒执行行为的依法打击和惩处上来,维护执行权威和司法公信力。二是善意文明。善意文明执行,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工作增添温情与善意,是法理情有机融合的直接体现。贯彻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不是为强制执行松绑,也不是减小强制执行力度,而是在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基础上,尽可能减小执行措施对被执行人造成的不利影响。贯彻善意文明执行理念,要依法审慎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充分考量执行行为的妥当性,找准各方利益平衡点,遵循执行比例原则,避免过度执行。三是立审执兼顾。长期以来存在“重审判轻执行”的传统观念,导致“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现象。必须贯彻源头治理的理念,从执行这一单一环节向“立、审、执”联动转变,不仅要在立案、审判环节定分止争,还要兼顾是否能够执行到位,尽可能一次性解决纠纷。

  执行周刊:在贯彻上述理念过程中,余姚法院做了哪些有益的探索和实践?

  王家星:今年以来,我院更加注重强制与善意的兼顾、力度与温度的平衡,为做好“六稳”“六保”工作提供强力保障。一是专项执行壮声势。我们改变执行法官个人“游兵散勇”式执行,形成兵团作战态势,开展“疾风”“暴雨”“秋猎”等系列行动,营造了强大声势,有效提升社会效果。二是创新执行添活力。我们积极推进当事人“一件事”改革,与金融机构共建“二级账户”工资执行新模式,实现司法拍卖买受人“零次跑”。与此同时,深化自动履行正向激励机制,将自动履行情况化为余姚“道德银行”积分,形成“好人好报、德者有德”的正向效应。积极推进法庭参与执行模式,自主研发“余姚解纷直通车”,建立“执行团队+网格员”的在线结对模式,发挥网格员人熟、地熟、事熟优势,协同参与执行。此外,我院还在股权可售性冻结、审破衔接机制等方面形成了许多特色经验。三是阳光执行增认同。我们发挥“移动微法院”原创地优势,对重要节点信息、重大执行事项主动向当事人、律师告知,实现在线见证执行;全省首创“代表委员直通车”微信小程序,实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掌上监督”。

  执行周刊:执行工作关键要靠人去落实,在打造“执行铁军”方面,你们有哪些举措?

  王家星:要切实解决执行难,必须塑造一支勇担当、敢挑战、打得赢的执行队伍。我们突出党建引领,把党小组建在新型执行团队上,使执行与党建同频共振。强化监督管理,自主研发执行责任清单管理软件,制定21项执行规范,实现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案。开展执行拉练。积极搭建“名师讲堂”“姚法PLUS”“执行论坛”等平台,开展“岗位大练兵、技能大比武”和“月比季竞年赛”,使队伍时刻保持人文情怀和司法良知。

 
责任编辑:常跃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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