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为执行更需温度
2020-11-25 09:13:30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王道强
 

  近日,我又想起了贾翠翠,遂进行了电话回访,她高兴地告诉我,女儿甄妮活泼爱笑,健康成长,是一家人的寄托,她感谢地说,幸亏半年前听从了我的意见。

  甄事有与贾翠翠结婚5年,因家庭矛盾不断,夫妻感情一直不好。2019年4月,贾翠翠生下女儿甄妮,但夫妻感情并没有随着女儿的降临有所改善,甄妮满月后,双方矛盾加剧,贾翠翠扔下甄妮并由公婆抚养,自己回娘家居住。同年6月贾翠翠提出离婚之诉,经法院调解离婚。调解协议约定:离婚后,甄妮由贾翠翠抚养教育;某房屋归贾翠翠所有,贾翠翠支付甄事有房屋补偿款10万元。

  离婚协议生效后,甄事有的胞姐和胞妹认为甄事有在5年的婚姻中受了莫大的委屈,不能就此罢休,遂至贾翠翠娘家侮辱谩骂。贾翠翠遂决定不接回甄妮,不给付补偿款,作为报复。

  2019年9月,甄事有申请强制执行,要求贾翠翠接回甄妮及给付房屋补偿款10万元。贾翠翠到庭后拒绝履行。法院外,甄事有胞姐胞妹聚集甄家10多人准备强行交接甄妮,贾翠翠亦有贾家数人在院外等候。从16时至19时,我组织甄事有与贾翠翠进行多轮协商,均不能达成和解意见。双方没有丝毫回旋的余地,只要贾翠翠走出法院,就难以保证双方在强行交接甄妮过程中不对甄妮造成人身伤害,且两个家庭之间的“大战”亦在所难免。

  为了控制局面,我宣布对贾翠翠进行司法拘留,甄妮仍由甄事有暂时抚养。双方同意该方案,甄事有携家人20时左右离去,贾翠翠跟随司法警察去拘留所。

  一旦拘留,案件没有办法在较短时间内予以执结,双方的对立情绪会更加剧。在我不断地思考解决之道时,司法警察打来电话,贾翠翠情绪激动,痛哭流涕。我向领导汇报后决定,暂缓执行司法拘留措施,押回继续做心理疏导工作,争取贾翠翠自愿履行。

  我提出三点意见:一是其律师在场共同签订了调解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协议内容已经考虑到女方和未成年子女的利益,公平公正;二是用拒绝履行生效文书的方式来消除对对方侮辱谩骂造成的伤害,方法是愚蠢的,后果是严重的,生效文书终究还是要履行的;三是学会转换角度看待女儿的抚养过程,女儿系至亲和至爱,克服目前的困难,想想3年、5年、10年后女儿的模样……

  直到22时,贾翠翠提出请求,给她10天准备时间,10天后要么全部履行,要么再去拘留所。我问她,如果10天期满,你不到庭,对你本人意味着什么?她说她明白,决不失信于我。

  10天期限到了,贾翠翠来到了法院,我立即通知甄事有带甄妮来法院当面交接,没想到的是,当天10万元房屋补偿款亦全部履行。一个非常棘手的行为执行案件,就这样执结了。

  行为执行一直是个老大难问题,执行手段有限,强制措施效果不佳,在家事执行案件中的行为执行更是如此。但是,我相信,带着温度去执行,行为执行不再难。(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作者单位:江苏省徐州市贾汪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常跃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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