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微信上男扮女装骗“男友”5万余元 男子获刑

2020-11-25 10:14:07
 

  中国法院网讯(范丹 范立新)本以为通过他人介绍认识了一位知心人,并期待与其“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没想到却是对方精心设计的一个骗局。近日,福建省宁化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诈骗案,被告人邱某在微信上伪装成女性添加“男友”,编造各种理由骗取对方财物达5万余元,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退赔违法所得返还被害人。

  2019年底,邱某受他人委托为施某介绍对象,产生了假装女性骗取施某钱财的想法。2020年1月上旬,邱某向施某推送了幼儿园老师“马某”的微信,该微信实际为邱某自己使用的微信小号,聊天数日后“马某”与被害人施某确定了“男女朋友”关系。2020年1月13日至7月20日期间,邱某冒充“马某”,以弟弟要买房子、父亲出车祸住院、母亲脑梗等为借口,向施某借钱、要钱,同时,还多次接收了施某转发的节假日红包等,共计52266.04元,该款项均被邱某用于个人日常生活支出。

  2020年8月4日,公安民警在某出租民房内将邱某抓获。

  宁化法院审理认为:邱某通过网络手段骗取他人财产52266.04元,用于自己日常消费,其行为已触犯法律,构成诈骗罪。鉴于其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是坦白,可依法从轻处罚;曾有犯罪前科,予以酌情从重处罚。遂作出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魏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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