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扎审判一线35载,他用实际行动诠释人民法官的使命与担当

2020-11-25 10:58:12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龚丽雯 王淇锋
 

  做一件好事容易,做一辈子好事不容易;办一件案子容易,但是在一线审判岗位驻守35年不容易。陈高顺是福建省周宁县人民法院刑庭庭长、四级高级法官,也是该院驻扎审判一线最久的一名“老法官”,用实际行动诠释了人民法官的使命与担当。2017年,他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荣誉天平奖章”;先后被评为“全省刑事审判先进个人”“全市核查纠正监外执行罪犯脱漏管专项行动先进工作者”;两次荣立三等功;其所在的刑庭2007年被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先进集体。

勇担责任  带头攻坚克难

  自1985年参加工作至今,陈高顺已在审判岗位工作了35多年。2014年,他从院领导班子成员的岗位退下后,并未要求到相对轻松的岗位,而是担当起刑事审判团队长的重任,精心组织带头审理重大、复杂、疑难案件。

  平日里,陈高顺的话并不多,但聊起案件审理,话匣子一下就打开了……2017年,肖某某驾驶已达报废标准且制动不良的轻型厢式货车行驶路上时,因车速过快与驾驶电动三轮车的叶某某发生碰撞。肇事后,货车当场报废,而肖某某因其他案件缓刑在身,害怕坐牢,便临时起意将叶某某拖离现场,藏匿于附近草丛内,并返回现场清理痕迹。案发后,叶某某被发现死于草丛中,尽管警方很快将肖某某抓获,可在审判环节中,案件却遇到了不小的困难。

  “该案的最大争议在于,叶某某的死亡时间以及案件的定性。”陈高顺解释,若叶某某因事故当场死亡,则肖某某行为属于交通肇事逃逸;若叶某某在事故后因肖某某行为未能及时得到救治而死亡,案件可能涉嫌逃逸致人死亡。“二者的定性不同,将导致量刑标准不同。而对于被害人家属来说,自然是判得越重越好。”陈高顺回忆,该案在当时引起了较大影响,县、市领导十分关注,若处理不好,可能引发信访矛盾以及社会负面影响。

  受理该案后,陈高顺多次到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了解案件具体情况,向被害人家属释法说理。在主持公平正义的同时,他也不忘给予被害人家属关怀。在了解到叶某某孩子面临就学难题时,陈高顺主动到学校、教育局协调孩子就学问题,做好家属安抚工作。

  坚持法理又兼顾人情的做法,最终使该案得以顺利审结。

释法说理  让当事人胜败皆服

  打官司有胜有败。“在司法判决中,法官不能只看法律效果,更要兼顾社会效果的统一。做好刑事案件中的释法说理工作,不仅有利于被告人认罪认罚,还能更好地将矛盾纠纷隐患化解于萌芽之中……”陈高顺说。

  “陈庭长说得对,如果当时他没有报警,或许我已经没命了……”2018年,在一起危险驾驶案中,被告人经过陈高顺的释法说理,当场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认罪认罚。

  原来,该被告人在驾驶车辆返回某乡镇的路上,因过度饮酒发生翻车事故。剧烈碰撞后,其本人从车内被甩出,落在了山崖边的一根树枝上,昏迷不醒。事后,有路人见乡道上停着一辆空车,判断可能发生事故,随即报警。被告人因此得救,却也因醉酒驾驶被立案处理。

  由于该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案件很快判了下来,可被告人却责怪路人多管闲事,导致其要受到刑事处罚。了解其心理动态后,陈高顺未将案件的审结作为终点,而是耐心做起了释法说理工作:“要不是路人报警,警察及时到场,你现在也许不用坐牢,但可能已经没有了性命……”一番恳切的谈话,让被告人扭转了思想,表示将在刑满之后找报案人道谢。

勤于学习  捍卫公平正义

  “法官一生可能会审理几千件案子,可当事人一辈子也许就进一次法院。法槌一敲,也许影响的就是一个人的一生,必须慎之又慎。”陈高顺始终认为,只有勤于学习,不断增强审判业务本领,才能更好地维护公平正义,确保每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

  35年来,陈高顺的大半精力都投入在更新自己的专业知识上,遇到不明白的,就向专人请教,必要时还对相关行业进行调研,其编写的两篇调研材料,分别被省、市法院编入《林业刑事案例及法律适用》和《民事诉讼调解技巧与实例评析》。

  “作为老前辈,陈庭长总是毫不吝啬地将自己的工作经验传授给年轻人,始终以自己的一言一行为我们做好榜样。”同事李婷评价说。在他的高标准严要求下,每一位法院新人总能在最短的时间内熟练掌握审判要义,并在陈高顺的提点下独立执行审判任务,快速拥有独当一面的能力。

  再过两年,陈高顺就要退休了,但现在,他仍精神饱满、满含激情,办公室那盏时常亮到深夜的灯,就是最好的见证。2015年以来,陈高顺共受理各类案件429件,结案率达98.56%。其中,共审结刑事案件401件,占全院所办刑事案件的54.56%。

 

 
责任编辑:于子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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