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要做—— 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
2020-11-28 08:43:43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潘铎印
 

  领导干部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方面肩负着重要责任,全面依法治国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

  习近平总书记在11月16日召开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强调,要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各级领导干部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了解法律、掌握法律,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

  “上有所率,下有所进;上有所行;下有所仿。”领导干部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方面肩负着重要责任,全面依法治国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领导干部法治观念不断增强,依法办事能力不断提高,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应该看到,仍有少数领导干部法治意识比较淡薄,存在不尊法不信法、有法不依、违法不究、知法犯法等问题,有的甚至目无法纪、滥用权力,最终走上违纪违法乃至犯罪的道路。

  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人不率则不从,身不先则不信。要更好地发挥宪法法律在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中的重大作用,领导干部就必须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既是依法治国的领导者和组织者,又是依法治国的执行者和实践者,只有增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始终依法用权、正确用权、干净用权,才能以自己的模范行动影响和带动全社会成员崇尚法治、建设法治、厉行法治。

  “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知敬畏,方能存戒惧守底线。各级领导干部必须要明白法律规定怎么用权,什么事能干、什么事不能干,心中高悬法律的明镜,手中紧握法律的戒尺,知晓为官做事的尺度。要把对法治的尊崇、对法律的敬畏转化成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做到在法治之下、而不是法治之外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党纪国法不能成为“橡皮泥”“稻草人”,违纪违法都要受到党纪国法的追究。

  “善禁者,先禁其身而后人”。领导干部要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带头遵守法律、执行法律,带头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要带头深入学习以宪法为核心的各项法律法规,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党员领导干部还要带头深入学习党内法规,自觉尊崇党章,严格遵守党规党纪。推动领导干部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要严格落实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把宪法法律列入学习的重要内容,列为领导干部的必修课,把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促进领导干部把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变成一种自觉、一种习惯、一种风尚,以带动全社会法律信仰的形成。

 
责任编辑:于子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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