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谁来抚养?

——广州海珠区法院借鉴处理涉黑案件经验妥善解决
2020-12-03 09:09:28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高原 韦晓明 李小苑
 

  被告人获刑入狱,其未成年子女的基本生活如何保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如何统一?近日,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借鉴扫黑除恶长效机制,找到了问题的解决之道。

  贩毒获刑,感谢法院意为何?

  “感谢法院、民政部门、街道对我女儿的帮助,我会好好改造,出狱后做个对女儿负责的人!”被告人张某平在法院对其宣布逮捕并进行判决后,不但没有意图躲避刑事处罚,反而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并向法院提交了感谢信。

  原来,法官在宣判后,联合区民政局、张某平所在街道的相关职能部门举办听证会,为其解决了未成年女儿的监护问题,让他安心接受改造。

  今年11月19日上午8时许,被告人张某平送其女儿张某上学后来到海珠区法院。随后该院对被告人张某平贩卖毒品一案进行公开宣判,对其当庭宣布逮捕并判处有期徒刑实刑。

  父亲入狱,女儿生活怎为继?

  2019年8月8日,被告人张某平因贩卖毒品海洛因被公安机关抓获,由于其单独抚养未成年女儿而被取保候审。后该案起诉到海珠区法院。张某平在庭审中对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意见,并表示认罪认罚,但向法院提出希望安置好其女儿。

  法院经审理查明,张某平还有多次犯罪前科,依法不宜对其判处非监禁刑。但若对其判处监禁实刑,其单独抚养的女儿又该怎么办呢?这个两难问题摆在了经办法官面前。

  据了解,被告人张某平与妻子离婚后,女儿张某由被告人张某平单独抚养。张某在海珠区某小学读四年级,其母已精神失常,外祖母又在外地,她们的情况均不适宜对此时的张某进行监护抚养,而被告人张某平的父母均已过世。张某平入狱后,女儿的生活难以保障。

  法外温情,长效机制来护航

  为保障张某的基本生活及受教育权利,经海珠区法院多方考量,决定借鉴处理涉黑恶案件的长效机制经验,请求区委政法委协调相关单位共同解决其女儿的抚养问题。该经验主要内容是由案件承办单位根据案件情况上报区委政法委,区委政法委做好基础调查,有的放矢,协调相关部门,由承办单位召开听证会,确定判决后的主责单位、配合单位,在人、财、物方面进行协调督导。根据该经验,区委政法委依照海珠区法院的书面申请,召集区法院、区民政局及张某平所在街道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人员召开案件协调会,研究处理方案。最终确定张某平的哥哥作为监护人人选。

  随后,海珠区法院立刻邀请区民政局、街道办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被告人张某平家属及其本人到场,召开关于张某监护问题的听证会。听证会上,张某平最终选择将张某交由其哥哥一家监护,而其哥哥也愿意在其入狱期间承担好张某的监护责任。同时,海珠区民政局、街道办相关部门也表示愿意在接送上下学、早饭、午饭等具体问题上帮助张某。当日放学后,张某在各个单位工作人员的协助配合下已由张某平的哥哥带回家中妥善安置。


 

 
责任编辑:王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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