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岗敬业 公正司法
――记山东聊城东昌府区法院刑庭副庭长李泽辉
2020-12-22 14:26:04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王希玉 肖亮
 

  在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一提起刑庭副庭长李泽辉,大家都经常用“蛮拼的”来形容他。确实,从事司法工作十多年来,他对待工作的热情从来没有因为时间的流逝而减少,反而加班加点渐渐成为常态,有时为了完成重要的审判工作,生病也要坚守工作岗位。同事们有时劝他休息一下,而他总是笑着说:“我如果休息了,案子就得耽搁了,咱对不起胸前的法徽啊!”

  公正办案是追求

  正如李泽辉所言,作为一名刑事审判法官,肩上的责任重大,审理的每一个案件都关系公民的人身自由和生命财产的重大权益,关系到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感受,容不得有半点懈怠。要做到宽严相济、不枉不纵,把每一件案件都办成“铁案”,需要付出常人难以想象的努力、面临常人难以想象的困难。但在他看来,所有的艰难困苦,都是为最后的成功“搭梯架桥”。

  2019年11月4日,李泽辉接到办案任务,负责审理一起涉黑案件。由于该案被告人数众多、犯罪事实多、案卷材料多,他的办案压力很大。为详细查明事实,尽快结案,他放弃休息,加班加点,连续3天开庭审理案件,有时甚至连饭都顾不上吃,更无法照顾年幼的孩子。同时,该涉黑案件组织、领导者及其辩护人对起诉书指控的涉黑犯罪事实及罪名有异议,拒不认罪,对办案法官的业务能力和心理素质提出了挑战。

  在办案过程中,李泽辉坚持法官应有的认真、细致和耐心,通过反复阅卷、召开庭前会议、法庭辩论、梳理控辩双方意见等环节,结合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第五款规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应符合“组织特征”“经济特征”“行为特征”“危害性特征”等4个特征,深入分析相互间的内在联系,准确评价涉案犯罪组织所造成的社会危害,依法认定其属于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并进行公开宣判,维护了司法权威,有力打击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扫黑除恶唱黑脸

  “要主动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切实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严禁刑讯逼供,防止冤假错案,确保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这是党中央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要求。

  涉黑恶犯罪案件往往案情复杂、证据庞杂、卷宗繁杂,如何全面查明事实、准确适用法律,是办理黑恶犯罪案件的难中之难。为确保程序不出错、细节不遗漏,李泽辉在涉黑恶犯罪等案件审理过程中,严把程序关,做好节点管理,在立案、送达、阅卷、庭前会议、开庭审理、文书制作等各个环节作好痕迹管理,形成办案台账;针对重大疑难案件积极协调各方召开庭前工作会议,固定争议焦点,解决程序性问题,确保不出现任何疏漏。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最让李泽辉难忘的是,有3名涉黑恶犯罪案件被告人提出排除非法证据申请,申请排除被告人在侦查阶段的供述。这是在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过程中,法官必须严谨对待的问题。要从源头上防止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或违反法律程序的案件“带病”进入审判程序,必须全面贯彻证据裁判原则,树立重证据、重调查研究的意识,确保侦查、审查起诉的案件事实证据经得起法律的检验。

  为做好这项工作,李泽辉通过案件会商、庭前会议等过程,结合播放同步录音录像和被告人的入所体检表及其他同案犯的供述等证据,未采纳被告人及辩护人的申请,在维护程序公正的基础上做到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确保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的铁案。

  好学实干强素质

  “以干事为第一要务,坚持做实干型法官”。这是李泽辉的座右铭。

  成为法官的那一刻起,李泽辉就立志做公正司法的示范者和司法为民的捍卫者,用勤奋和敬业来成就理想、作出贡献。从事刑事审判工作以来,他审结各类刑事案件700余件,全部在法定审限内结案,无一引发当事人缠诉闹访,无一进入再审。

  李泽辉承办的魏某某、王某某开设赌场案,李某某、付某某、王某某故意毁坏财务案等被上级法院评为“精品案件”;撰写的(2014)聊东刑初字第22号刑事判决书等被上级法院评为“优秀裁判文书”。他还多次被本院评为先进个人,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优秀,荣立个人三等功2次,被市委、市政府授予“平安聊城建设先进个人”称号。

  每一个成绩取得的背后都是艰辛的付出。参加工作十多年来,李泽辉始终坚持把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知识学习放在首要位置,深入研习刑事等各方面的法律、法规及相关理论知识,综合素质得到了快速提升。

  同时,李泽辉牢固树立现代司法理念、强化审判理性思维,严格职业操守,处事公道正派,以树立“公正、文明、权威”的人民法官形象为遵循,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平凡小事最骄傲

  有人问李泽辉最骄傲的事是什么?出人意料的是,他的回答不是那些闪亮的荣誉,也不是辉煌的业务绩效,而是蕴含在平凡工作中的那些看似渺小却不平凡的一桩桩“小事”,也诠释了一名法官对法治信仰的笃诚。

  他最骄傲的事是,在审理全市首例毒豆芽案件、全区首例污染环境案、首例妨害信用卡管理案、首例强制医疗案等新类型、复杂案件中的笃定,那展示了他业务素质过硬的一面。

  他最骄傲的事是,在审理涉及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非法拘禁、寻衅滋事、故意伤害、强迫交易、串通投票、伪造国家机关证件、开设赌场、窝藏、聚众斗殴等案件中的坚毅,那展示了他政治品格坚定的一面。

  他最骄傲的事是,耐心接待当事人的来访,为群众排忧解难,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搞好对非监禁刑罪犯的跟踪、帮教、回访,提供有效法律服务中的热情,那展现了他为民服务真诚的一面。

  他最骄傲的事是,面对长达数十页乃至上百页的判决书,从事实到证据、从论证说理到判决刑期,反复推敲,数易其稿,加班加点,保证每份法律文书规范制作中的谨慎,那展现了他工作作风优良的一面。

  “苔花如米小,也学牡丹开。”李泽辉只是基层法院中的一名普通法官,是全国千万名法院干警中的一员。但他凭着不怕苦的精神和持之以恒的韧劲,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作出了不平凡业绩。那份法治信仰,令人感动;那份对司法的执着和笃定,也必将散发出更加夺目的光辉。

 
责任编辑:于子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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