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沈丘:躲避执行拒还款 拘留威慑忙履行
2020-12-23 10:53:31 |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 作者:杜鑫
 

  近日,河南省沈丘县人民法院执结了一起不当得利纠纷案,被执行人周某在拘留措施的震慑下,支付了申请执行人21000元执行款。

  经查明,2018年10月,豆某、周某向李某承诺以零首付购买沈丘县某有限公司开发的商品房,豆某收取李某35000元,转给周某25000元。后因承诺的零首付房屋不能办理,豆某将已持有的10000元退还给了李某,周某未将持有的25000元退还给李某,后李某诉至法院。2019年12月,经法院审理依法判定,被告周某偿还原告李某26000元。判决生效后,周某未履行判决义务,2020年6月,原告李某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立即向被执行人周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法律文书,同时对其采取了纳入失信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等措施。周某主动联系执行法官,原来失信名单让周某的日常生活、出行都受到了限制,表示愿意先偿还5000元,剩余的部分款项分期履行。在执行法官的组织下,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约定周某分期偿还欠款,直至履行完毕。协议生效后,周某却言而无信,出尔反尔,东躲西藏逃避执行。11月7日,申请执行人申请恢复该案的执行程序,该案恢复立案后,执行干警多次前往周某家中新乡市某乡镇,都未见踪影,后经多方调查了解到周某经营线上平台,每月有固定收入,鉴于周某有足够的能力偿还却拒不履行,法院决定对其采取拘留措施。12月10日,凌晨5:00,执行法官和法警充分做好防护措施,立即驱车前往周某居住地新乡市某乡镇,经过2个多小时的蹲点,终于将周某成功抓获。周某被拘留后,方才意识到拒不履行判决义务带来的严重后果,在拘留措施的威慑下表示愿意尽快履行全部欠款,并于当天下午通过微信转账给申请执行人周某2000元。

  12月14日,执行法官通过查询法院执行款账户后,发现周某将剩余的19000元款已全部汇入执行账户,随后执行法官为李某尽快办理了领款手续。至此,该案件顺利执结。

 
责任编辑:常跃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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