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除虐童“毒瘤”刻不容缓
2020-12-30 08:58:47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张荻
 

  切除虐童这颗“毒瘤”刻不容缓,全社会应该充分重视起来,依法维护孩子们的合法权益。

  近期辽宁抚顺六岁女孩童童被亲生母亲及其男友长时间虐待,童童曾多次被热水烫、被殴打,甚至被迫吃猫粮、猫屎。这一系列恶行对童童肉体和心灵造成难以挽回的双重打击。经有关部门鉴定,童童有一处重伤、八处轻伤,体表烫伤为重伤二级,左臂终身残疾。

  近些年,虐童事件频频发生,据调查百分之七十施暴者系亲生父母。把各种残忍的手段施加在毫无反抗能力的孩子身上,逃不过社会舆论的谴责,更是法律所不能容忍的!家庭绝不是法律的空白地带,虐童也绝不是简简单单的“家务事”。

  从未成年人保护法、反家暴法到刑法、宪法,我国一系列法律法规中都有关于未成年人抚养、保护的明确规定。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条明确指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创造良好、和睦的家庭环境。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虐待、遗弃未成年人,禁止溺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切除虐童这颗“毒瘤”刻不容缓,全社会应该充分重视起来,政府、社区和学校应联合做好普法宣传工作,将保护儿童权益的法治条例宣传给每个家庭,依法维护孩子们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罗一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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