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毁损法律文书被拘留、罚款案
2021-01-05 10:33:23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肖化众
 

  基本案情

  湖南省桃江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工作人员为审理一起离婚案件,多次通过电话与被告李某沟通送达应诉材料未果后,于2019年2月18日下午来到李某工作的理发店,欲向其当面送达,并了解案件相关情况。然而,李某态度蛮横,当众将法律文书撕毁,丢弃到垃圾桶内。

  处理结果

  桃江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百一十六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七条之规定,决定对李某处以拘留十五日、罚款1万元的处罚。

  典型意义

  在依法治国的今天,任何人都应该以合法手段、合法程序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一切妨害司法活动的行为都将会受到相应的惩罚。尊重司法,维护司法权威,应该成为每一个公民的自觉。


责任编辑:罗一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