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法院揭牌办公
2021-01-11 17:07:38 | 来源: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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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2020年12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关于设立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法院的决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法院审判庭的设置,由最高人民法院根据知识产权案件的类型和数量决定。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法院第一审判决、裁定的上诉案件,由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法律有特殊规定的除外。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法院对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2020年12月31日,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法院正式揭牌办公。

  [专家点评]

  深圳大学法学院教授朱 谢群

  2014年8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在北京、上海、广州设立知识产权法院。与之相比,新设立的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法院不仅同样以服务创新驱动发展,建设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和公平开放统一高效市场环境为己任,而且更加凸显高水平开放特色,是党中央着眼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实施全面深化改革和试验最高水平开放政策中的重要举措,为将海南自贸港打造成引领我国新时代对外开放的鲜明旗帜和重要开放门户提供基础性支撑。另外值得注意的是,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法院率先在全国范围内实现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成为我国知识产权保护顶层设计中的又一“亮点”。知识产权法院管辖案件拓展至刑事司法领域,不仅涉及到知识产权司法审判管辖的改革,也直接涉及到公安、检察、审判三机关办理知识产权案件的协同性、协调性。对这项重大课题的积极探索,将推动海南自贸港知识产权法院成为解决国际知识产权争端的“优选地”,并不断积累动态适应国际经济合作竞争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中国经验。


责任编辑:刘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