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准切入点 夯实执行力
2021-01-20 08:54:54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张宏伟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各级要强化执行力,把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不能打折扣,不能搞变通”。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自觉将法院工作置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谋划推进,校准执行各项任务的方向,夯实执行各项任务的基础,保障执行各项任务的效果。

  当前我国正处于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各级要强化执行力,把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不能打折扣,不能搞变通”。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我国现代化建设进程中具有特殊重要性的一年。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自觉将法院工作置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谋划推进,要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只争朝夕的精气神、舍我其谁的责任感,不断强化执行力,提升战斗力,为服务保障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开好局、起好步。

  要在站稳立场中校准执行各项任务的方向。站稳政治立场,是确保落实各项任务时方向正确的根本前提。必须从讲政治的高度来认识强化执行力的重要性,坚定政治立场,着力增强提升执行力的自觉性、坚定性。从对党、对人民绝对忠诚的角度确保正确的方向,把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的首要政治纪律,把向党看齐、听党指挥作为衡量检验法院干警执行力的首要标准。在抓各项任务落实时,必须同党的决策部署保持高度一致,坚决铲除“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现象的滋生土壤,坚决杜绝在重大政治问题上、大是大非问题上,阳奉阴违、口是心非,搞自由主义。

  坚持问题导向,不断强化执行各项任务的效果。发展的过程就是解决问题的过程。坚持问题导向,才能不断提升执行力,强化执行效果。要始终保持逢山开路、遇水架桥的精神,切实以正视问题的勇气和刀刃向内的自觉,敢于直面具体工作中遇到的和可能遇到的矛盾、风险和挑战,善于科学分析、研究、解决问题;始终保持干事创业的锐气和攻坚克难的志气,以工作成效和发展实绩,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和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在迅速落实中提升执行各项任务的质效。实际工作中,工作质效不佳,主要是因为存在着敷衍塞责的被动执行、浮于表面的空转式执行、墨守成规的教条式执行、事倍功半的低效执行。要强化执行力,提升执行各项工作要求的质效,必须落实“三项要求”。一是执行速度上要及时高效。不管是推托应付的慢执行,还是“合意的就执行,不合意的就不执行”的选择性执行,都是对发展机遇认识慢,对上级政策理解慢,对新生事物接受慢等问题的外在表现,都会导致实际工作抓一阵停一阵,紧一阵松一阵,从根本上弱化执行力。对于上级的部署要求,必须第一时间认识到位,贯彻、落实、执行速度到位,这是提升执行质效的前提。二是执行方法上要精准有力。方法得当事半功倍,方法失当事倍功半。要不折不扣地把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落实到位,把每一项工作、每一个环节都执行到位,就必须讲求方法和策略。执行方法上的精准有力是提升执行质效的关键因素。三是执行标准上要精益求精。在贯彻执行上级决策部署时,要有追求极致的工匠精神,切实把标准和规范立起来,努力把工作干到极致、把潜力挖到极致,竭尽全力创造超出预期的佳绩。标准上的精益求精是提升执行质效的重要保证。

  在提高能力中夯实执行各项任务的基础。执行主体的素质能力决定执行的效率和成果,各级法院和领导干部要努力具备责任担当之勇、统筹兼顾之智、组织实施之能、科学创新之谋,确保以过硬本领夯实执行各项任务的基础。一是在提高领悟力上狠下功夫。在具体抓落实时,如果对政策精神实质吃不透、拿不准,就容易导致执行的变形走样。因此,必须切实提升领悟力,要第一时间认真学习领会,吃透上级文件精神和领导决策意图,精准稳妥抓好工作落实。二是在提高统筹力上狠下功夫。在执行各项工作任务时,必须做好结合文章,统筹处理好当前与长远、全局与部分、上级与下级的关系,分清轻重缓急,抓住关键环节,将有限的资源和精力集中在解决主要矛盾上。三是在提高组织力上狠下功夫。提高组织力必须把各级领导干部作为重点,抓紧抓实,以“关键少数”的表率带动作用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在法院内部大力营造言必信、行必果的良好氛围。四是在提高创新力上狠下功夫。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切实找准着力点、抓好落脚点,实现上级部署精神和本地本单位工作实际的有机结合,适时、灵活打开工作局面,在开拓创新中推动工作任务取得新发展,实现新突破。

  健全制度为执行各项任务提供保障。一是健全监督管理机制。在落实上级精神和要求的过程中,存在执行效果与上级要求不完全相符、执行进度不理想、执行落空等风险,因此必须健全监督管理机制,对执行的过程控制和形成结果实行“两手”监管。要落实专门监管部门,充分发挥督查工作在制度执行和决策执行中的重要作用,切实采取日常督查和专项检查等方式对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执行不到位问题。二是健全奖惩考核机制。充分发挥制度的激励和约束作用,建立科学合理、有效管用的考核评价体系,科学设置考核内容、考核程序、考核标准,把正向激励和负面惩罚有机结合起来,及时公布考核结果,以硬性考核促进各项制度的刚性执行,切实做到有功要奖、有责要问、问责必严。另外,一方面,要不断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将考核结果与干部的使用、奖惩挂钩,使制度执行、决策执行、任务执行成为硬约束,真正确保上级部署和要求在本单位得到有效落实落地。三是健全风险防范机制。进一步强化忧患意识和底线思维,切实增强风险隐患预测预警预防能力,增强以变应变、转危为机的应急处置能力。在落实具体工作部署时,要尽量把可能面临的形势想得更复杂一些,把挑战看得更严峻一些,把预案考虑得更周全一些,做好应对最坏局面的工作准备,着力防范化解任务执行中可能出现的重大风险。四是健全问责追责机制。建立健全制度执行的问责机制,以“眼里不揉沙子”的认真和“一寸不让”的韧劲,认真查处和严肃问责各种执行不力的行为,充分发挥问责追责的震慑效应。对于因执行不力造成重大失责的,决不以违者众而放任,也不因离岗离职而免予追责,不留“暗门”、不开“天窗”,杜绝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的现象。五是健全容错纠错机制。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干事业总是有风险的,要允许试错,不能期望每一项工作只成功不失败。要建立“干部为事业担当,组织为干部担当”良性互动机制,准确把握审判瑕疵和违法审判的界限、工作瑕疵和违法违纪的界限,进一步健全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推动形成想干事、敢干事、善干事的良好风气,激励法院干警大胆创新创业、坚决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责任编辑:魏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