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邕宁区法院突击执行 只为百姓安“薪”
2021-01-25 15:21:00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费文彬 黄莉艺
 

  

 1月22日,周湘(右二)带领执行干警对被执行人家开展搜查工作。黄莉艺 摄

 “我们今天开展涉民生专项执行行动,大家要规范执行、文明执行,同时全程佩戴口罩做好疫情防护……”

  1月22日清晨6点20分,随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邕宁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周湘一声令下,26名执行干警分成三组迎着微弱的星光奔赴各自的执行现场。

  记者跟随周湘一同前往一处执行现场。

  路上,周湘告诉记者,被执行人马某是一个建筑劳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他转包了一个工程给李某带领的40名农民工,施工完毕后,马某的公司收到工程款,但仅支付给李某7万元。周湘多次协调不成功,现在马某仍欠款26万余元。

  “临近春节,涉及民工工资不能拖,我们加大对涉民生案件的执行力度,争取让人民群众过个安心年!”周湘说。

  赶到现场,马某家大门紧闭。

  “我是邕宁区法院执行局法官,请开门!”

  马某睡眼蒙眬地打开了房门,周湘依法宣读了搜查令。随后执行工作组对其住所进行了搜查,没搜查到有价值的物品。周湘查看了马某手机微信及支付宝,发现马某的账户上确实没有余额。这时,有干警搜出了几份欠条。

  “你还有债权?上次为什么不如实申报?”

  “我现在每天也都在讨债,如果追回来我就可以付给李某了。上次你们问我收入和财产,我以为没追回来的钱不用申报,只申报了房产。”

  “债权也是可以强制执行的,我们要带这几份欠条回去审查。另外,我已通知李某8点半到法院跟你再次协调还款事宜,请你跟我们回法院。”

  经过周湘耐心地释法明理,马某跟着执行队伍回到了法院。上午9点45分,在周湘的主持下,马某当场给付李某工程款5万元,剩余的款项双方约定年前还10万元,其余三个月内全部还清。

  包括马某一案,当天的执行行动共执结案件3件,收到执行款12万余元,拘传1人,扣押汽车1辆、笔记本电脑、首饰、手表等一批。

责任编辑:史梓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