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车祸拒付搭车人伤残费 执行法官“动真格”力促被执行人还款
2021-01-26 16:14:16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林晶
 

  2014年年初,陈某乘坐李某驾驶的轿车前往某村办事。途经东风桥附近时,因驾驶车速过快,轿车越过桥头土堆腾空坠落,事故致使陈某第一腰椎压缩性骨折。黑龙江省杜尔伯特县公安局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李某负此起事故的全部责任。

  出院之后,陈某找到李某进行赔偿,双方协商未果,陈某起诉至黑龙江省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经法院审理,判决被告李某赔偿原告陈某医药费、护理费、伤残赔偿金等共计154813元。判决生效后,李某未履行赔偿款,陈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法官多次上门释法,被执行人李某表示自己资金紧张,是否可以先给一些,剩下的慢慢给付。申请人表示同意。李某在给付了陈某15000元的赔偿款后,便将电话关机,一直处于失联状态。

  执行法官多次查询李某可执行的财产线索,但都没有收获。同时,通过走访村委会和其父母了解到李某在外务工,不在家居住且联系不上,案件陷入僵局。几年的时间里,执行法官一直未放弃查询李某的下落及可供执行的财产,可都没有进展……

  2021年1月,申请人陈某向执行法官提供了一条线索,听说近日李某返回县里开了一家商铺,在那里能找到李某。执行法官迅速行动,然而多次走访,商铺却始终关闭。

  “一定要找到李某!”这个信念在每一个执行干警心中根植。经三天三夜的蹲守,1月6日早上,李某终于出现在商铺门前。执行干警立即上前表明身份,李某虽然一惊,但仍狡辩“没有钱履行”,要求和申请人协商,分期履行。

  执行干警将其带回法院,在接待室内,执行干警从法理与情理劝说李某履行义务,但其态度依旧蛮横不理睬,表示没钱。杜尔伯特县法院决定对李某采用司法拘留措施。眼看法院要“动真格”,李某态度软了下来并称“让家人送钱来”。当日下午14时,被执行人李某一次性将执行款交到陈某手中。


责任编辑:刘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