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用法治解决道德领域突出问题
2021-02-01 16:53:41 | 来源:重庆日报
 

  1月24日,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各代表团举行全体会议,审议《重庆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这是本届人大以来首件提请市人代会表决的法规案,受到各方关注。

  翻开条例草案,会看到许多和老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内容:如明确了“进行装修装饰、聚会聚餐、餐饮服务以及健身、歌舞等活动,合理使用场地和设施设备,遵守相关规定,避免妨碍他人”的规定,这意味着,跳广场舞扰民,可能涉嫌违法。

  又如,为进一步强化节约用餐、制止餐饮浪费的立法刚性,草案提出“餐饮经营者在显著位置张贴或者摆放节约用餐、反对浪费等标识,引导消费者合理点餐、适量取餐、剩余打包。餐饮经营者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在显著位置张贴或者摆放节约用餐、反对浪费等标识的,由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法处理。”

  不难看出,这是一部与全体市民工作、生活息息相关的法规。

  “开展文明劝导的底气更足了”

  “条例草案将对全市文明行为促进工作产生重大意义。”市人大代表、渝中区上清寺街道党工委书记艾正兵在审议条例草案时说。他认为,条例草案明确了街道办事处的责任,包括辖区文明行为促进工作,为街道办事处参与和开展文明促进工作指引了路径,为“街道吹哨、部门报到”联合促进文明行为提供了法律依据。

  艾正兵表示,条例草案对文明劝导这一类公共秩序维护的开展方式、人员来源等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将文明城区建设的规范守则教育和文明规劝纳入了常态长效的法治层面,将有效减少公共环境中的不文明行为,促进法治与德治深入结合。“我相信,条例颁布后,街道开展文明劝导的底气将更足了。”他说。

  市人大代表、市工商联总商会副会长、民建重庆市直属工委主委彭学平在审议条例草案时,特别提到了热点问题——坝坝舞。彭学平认为,立法不是为了反对坝坝舞,而是要引导大家在合适的时间、以合适的音量来强身健体。当然,这需要政府为老人及舞蹈爱好者们提供更多的公共活动空间。

  代表委员提出更多具体建议

  审议中,不少代表委员围绕条例草案的具体内容提出建议。

  “我认为,条例草案中对于控制城市噪声方面的表述更为明确。”市人大代表、涪陵中心医院老年医学科主任田杰在审议时表示,“如果能明确控制城市噪声的条目内容,比如禁止使用叫卖类的商业噪音,控制娱乐、交通等噪音,将更有利于为城市噪声按下音量的‘减号键’。”

  作为一名志愿服务工作者,市政协委员、南岸区益友公益发展中心理事长胡承亮对条例草案十分关注。他认为,条例草案“既是一份思路清晰、结构严谨、内容充实、重点突出、表述得当的好文本,也是一份突出价值引领、服务发展需要、彰显地域特色的好文本。”胡承亮举例说,条例草案将规范和倡导的文明行为分门别类进行详细阐述,便于普通公众更准确地理解条例条款。

  结合自身工作,胡承亮希望条例草案对志愿服务的功能作用以及鼓励机制作出进一步阐述,加大志愿服务组织的促进作用。他表示,今后将利用所在的益友公益发展中心,策划一系列有关条例草案的宣讲和社区实践服务活动,让文明行为的定义和标准为更多市民所熟知并自觉践行。

  文明行为需要市民身体力行

  文明行为,需要每一位市民身体力行,条例草案的规定也引发市民热议。

  针对条例草案中的刚性条款——要求餐饮经营者张贴反对浪费标识,餐馆老板许乐非常赞同。

  “重庆人的一个特点就是热情好客,这份热情与豪爽在餐桌上展示得‘淋漓尽致’。顾客点餐的时候总是会多点一些,但吃不完又只能倒掉。作为餐馆老板,看到这些菜被浪费觉得十分可惜。”许乐说,现在条例要求他们把反对浪费的标识放在最显眼的地方,这样做肯定会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乱点菜的现象,也积极响应了国家“反对浪费,厉行节约”的号召。“今后,我们还会主动提醒客人适度点餐,节约粮食。条例正式实施后,我一定会给顾客宣传里面的内容,对餐饮浪费行为说‘不’。”

  一直以来,楼下广场舞的“高音喇叭”都困扰着家住渝北区的倪海畅同学。她今年读初三,家门口就是空港广场,几乎每天晚上都会被楼下广场舞震耳欲聋的音乐吵得心烦意乱。对此,倪海畅的爸爸很担忧,他抱怨道:“为了孩子的学习不被影响,家里已经安装了隔音玻璃,但每天窗户紧闭也确实憋得慌。”

  听说条例草案中有涉及到要求进行歌舞活动时避免妨碍他人的内容后,倪爸爸非常高兴。“我觉得相关部门确实在认真听取民意,为老百姓着想,能够考虑到广场舞这样细枝末节的事情。条例通过后,我一定带头遵守相关规定,为推动社会文明进步尽一分自己的力量。”他说。

责任编辑:于子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