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让“野味”交易借电商平台“还魂”
2021-02-07 09:12:22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王琦
 

  敬畏自然,保护野生动物,不滥杀滥捕,应是现代人应有的文明素养,是每个人的应有之义。

  2020年2月底,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非法野生动物交易在电商平台一度“销声匿迹”。新华每日电讯记者在近日的追踪调查中却发现,一些不法商贩以谐音字、暗语等方式将野生动物制品及其盗猎工具在电商平台上重新上架,非法盗捕盗猎活动有借电商平台“还魂”趋势。

  保护野生动物,关乎生态环境,更关系人类自身的生存和发展。近年来,我国在维护生态,保护野生动物上多措并举,从维护自然体系、建设自然保护区到完善野生动物保护法、加强打击非法野生动物交易等,对野生动物保护工作越来越重视。

  2020年初,我国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后,非法盗捕盗猎、非法买卖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受到了严厉打击,一时间线下再也见不到野味馆子等野生动物贩卖场所,线上非法野生动物交易也一度销声匿迹。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一些人又蠢蠢欲动,非法盗捕盗猎、非法买卖野生动物又再次有“还魂”趋势,隐蔽性更强的网络平台成为不法分子的温床。

  我国电子商务法、野生动物保护法均对网络平台的非法交易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进行了明确,因此,电商平台应尽快加强线上监管,治理违法买卖野生动物及相关狩猎用品的商家,协助公安部门打击非法盗猎盗捕、非法买卖野生动物行为。

  同时,相关部门应联合野生动物保护部门、专家等,多方合力严打线上非法野生动物交易,加强监管措施,避免此类违法行为再次萌芽。

  敬畏自然,保护野生动物,不滥杀滥捕,应是现代人应有的文明素养,是每个人的应有之义。

责任编辑:于子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