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老河口法院宣判一涉黑犯罪集团案
17人被判刑 首犯获刑25年
2021-02-09 09:35:49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王洪 丁俐 陈继玉 刘天然
 

  近日,湖北省老河口市人民法院依法对戎建设等17人涉嫌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故意伤害罪,抢劫罪一案进行宣判。

  法院经审理查明,戎建设于1999年至2005年期间实施了抢劫、寻衅滋事、容留卖淫等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因而在襄阳市有了较大恶名。戎建设与妻子唐丽丽二人于2008年9月注册成立“辉煌腾达公司”,并以公司为据点逐步吸收、网罗社会闲散人员及刑满释放人员,一个以公司为依托,以地下赌场、高利放贷为载体,以戎建设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初步形成。此后,该组织持续壮大,并以“戎氏天豪公司”“荣桥名车港”为据点,有组织地实施开设赌场、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强迫交易、高利放贷等违法犯罪活动。

  该组织具有很强的经济实力,仅开设赌场放贷资金交易就达5681.3万元,采用多人多账户、资金绕道进账、最终取现等方式试图逃避法律追究。自2010年6月至2018年10月,戎建设、唐丽丽出入境资金往来累计1.9亿余元,其中二人境外购买奢侈品达1606.3万元,用于境外赌博等其他资金达9595.3万元。

  该组织长期以来有组织地实施开设赌场、寻衅滋事、强迫交易、敲诈勒索、故意伤害等21起犯罪,实施违法行为数起。该组织拉拢、腐蚀国家工作人员,寻求庇护,对不特定人员进行心理强制,形成非法控制,严重破坏当地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

  法院经审理依法判处首犯戎建设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其余16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十五年六个月至三年三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共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13人,剥夺政治权利3人,没收个人全部财产3人,判处罚金326万元,责令退赔、追缴违法所得财产超过1000万元,依法没收已查封、扣押在案的被告人房产、车辆、趸船价值达5200余万元。


责任编辑:魏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