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忘的眼神
2021-02-09 10:10:14 | 来源:人民法院报
 

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法院综合办主任 缪逸之

  我怎么都忘不掉老赵的眼神。曾经的老赵收入虽不多,但也足以让一家子过得有滋有味。一场车祸使他失去了工作能力,全家生活顿时陷入困境。肇事者宋某一直拖延给付17万元赔偿金,更是让老赵的生活雪上加霜。老赵找到我,向我哭诉他目前的难。他的眼神让我印象深刻,悲伤背后透着信赖和期盼。

  “你要相信法院,如果宋某有财产,我替你执行到位;如果宋某恶意逃避执行,法院一定毫不手软进行打击。”我宽慰道,老赵紧皱的眉头渐渐舒展开。

  我仔细查找宋某的财产线索,发现其名下仅有一辆肇事的五菱小货车,其本人则下落不明。

  拨通宋某的电话,我严肃告知其目前已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法律后果。电话里的宋某一番狡辩,表示对判决结果并不认可,而后话锋一转,让我不妨送个顺水人情,做做对方的工作,他愿意拿出2万元,双方和解把事情了结掉。同时还“善解人意”地提醒,这样法院也能多执行完一个案件。

  我一时无言,单就程序而言,执行和解的做法并无问题,在我们的居中协调下,出于对法院的信任以及宋某无可供执行财产的表象,老赵为解燃眉之急,极有可能与对方达成和解。但是执行和解并非“和稀泥”,我在沟通过程中能感觉到宋某是有一定履行能力的。但是,面对法律,他缺乏敬畏;面对责任,他未思悔改;面对个体,他更缺乏同理之心。

  通话中,我厉声要求宋某在七日内将名下车辆交至法院。宋某直接挂断了电话。七日期限到后,车子自然也没有移送至法院。再打宋某电话时,他又语焉不详,还钱似乎遥遥无期。

  老赵又来了。我有些愧疚,毕竟还没给他一个满意的交代。老赵问我:“法官,可以把他拘留吗?”在平常,我都会爽快答应。但眼下因为疫情防控,拘留工作无法正常开展。我耐心地向他解释。老赵虽有些失望,但仍平静地说:“法官,我相信你。”案件的办理似乎进入了死胡同。之后,我调离了执行局,但这个案件一直记挂在我的心里。

  去年底,法院联合公安机关开展“六稳”“六保”专项执行,在一个小作坊里,执法干警们找到了宋某。面对被拘留的心理压力,他无话可说,当天就付了一半执行款,并承诺余款分期付清。领到钱的老赵仿佛搬开了胸口的大石,眼中透着轻松和一如既往的信赖,连声道谢。

  这一刻,我百感交集,如果当时老赵因为我的调解,拿到2万元而放弃执行,不知会是什么样的生活境况。“我们办的不仅是案件,更是别人的人生”,我对这句话有了更深的体悟,支持我们不断前行的动力,不仅是为了让公正得到彰显,更是为了“老赵”们那信任的眼神!

  (余建华/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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