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进宫”不思悔改,一男子行窃再度获刑
2021-02-18 10:54:45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宋泓峰 蓝棋炜
 

  二十几岁的年纪,本应踏实工作奋力拼搏,但是有些人却好逸恶劳,一而再再而三地偷东西,走上了盗窃犯罪的不归路,最终难逃法律制裁。近日,福建省沙县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案件,被告人王某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据悉,被告人王某曾因犯盗窃罪于2019年12月24日被沙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于2020年5月23日刑满释放。王某出狱后不思悔改,于2020年6月至7月4日期间,在沙县城区各处实施连环盗窃12起,盗得财物价值1841.8元。2020年7月4日,被告人王某被抓获归案,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

  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采取秘密手段,盗窃他人财物价值1841.8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了刑律,构成盗窃罪。被告人王某曾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刑满释放后五年内又故意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属累犯,应从重处罚。被告人王某被抓获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盗窃事实,属坦白,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王某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从宽处理。综合考虑被告人王某的犯罪事实、情节、危害后果及悔罪表现,沙县法院遂作出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于子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