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新时代“枫桥经验”法院升级版
——最高法发布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应用成效和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报告
2021-02-20 23:39:38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孙航
 

  3502家法院全部实现与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对接,调解平台应用率达100%,平均每分钟就有66件矛盾纠纷在平台上进行调解;最高人民法院联合有关部门印发30个多元化解文件,涵盖婚姻家庭、劳动争议、证券期货、金融保险、知识产权等领域诉调对接工作……

  2月20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应用成效和《中国法院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报告(2015-2020)》,系统介绍在线多元调解的应用成效和人民法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成果。

  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钱晓晨、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改革办公室副主任刘峥出席发布会并介绍有关情况。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华全国归国华侨联合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知识产权局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李广宇主持发布会。

  3502家法院对接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平台平均调解时长23.33天

  作为互联网+“枫桥经验”的创新举措,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自2018年2月28日上线运行以来,协同有关部门参与社会治理、化解矛盾纠纷,实现调解组织和调解人员等各类解纷资源系统集成,协商、评估、调解、诉讼等解纷方式高效对接,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解纷需求。

  钱晓晨介绍,截至2020年底,3502家法院全部实现与调解平台对接,调解平台应用率达100%。平台入驻调解组织3万余个,调解员16万余人,累计调解案件超过1360万件,平均调解时长23.33天。

  2020年,平台新增调解成功案件519.88万件,调解成功率达65.04%。疫情防控期间,各级法院通过调解平台为当事人提供不见面、一站式的“云”上解纷服务,2020年2月至4月新增音视频调解量是2019年全年的3.5倍。

  三年来,平台调解组织数量增长了25倍,调解员数量增长近11倍,诉前调解成功的民事案件数量增长了6.5倍,在线音视频调解数量增长了345.6倍。

  “特别是2020年,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全面得到应用,平均每分钟就有66件矛盾纠纷在平台上进行调解。”钱晓晨说。

  截至目前,最高人民法院与全国总工会、中国侨联、全国工商联、国家发改委、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国家知识产权局等部门联合签订了纠纷“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文件,并陆续与多个领域调解平台实现对接。

  有关部门调解组织和调解员陆续入驻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覆盖了证券期货、金融、银行保险、劳动争议、涉侨、价格争议、知识产权等专业程度较高的纠纷领域,形成类型多样的解纷资源库。

  最高人民法院还明确了30日调解时限,规定时限内调解不成,且当事人不同意继续调解的,直接转入立案系统,坚决防止“伪造调解”“久调不立”等问题。

  推进道交、金融、家事等专业领域纠纷诉调对接,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

  发布会上,最高人民法院首次公开发布《中国法院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报告》,对近年来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进行全面总结。

  刘铮表示,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中央政法委的领导下,在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积极参与和大力支持下,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司法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中的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推进纠纷解决体系多元化、立体化、精细化、智能化、法治化,打造新时代“枫桥经验”法院升级版。

  最高人民法院“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连续5年与有关部委联合推动召开涉及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涉侨、证券期货、金融、家事等10多个全国性多元化解专题会议,连续3年在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上专题研究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

  截至2020年,各级法院在党委领导下形成信息互通、优势互补、协作配合的纠纷解决联动机制,各地法院主动入驻本地区党委牵头建立的综合性矛盾纠纷调处中心等,开展调解指导、司法确认、诉非分流、重大案件联动化解等工作。

  五年来,最高人民法院先后印发30余件涉及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司法解释和文件,会同有关部委联合印发30个多元化解的文件,明确婚姻家庭、劳动争议、证券期货、金融保险、涉侨纠纷、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知识产权等领域诉调对接工作。

  “2019年以来,全国45%的中基层法院案件量增幅出现下降,16.6%的中基层法院案件量同比下降。”刘铮介绍,各地法院依托3000多家基层法院和10061个人民法庭,推动建立从源头预防、非诉化解、多元解纷基层矛盾纠纷解决链,让大量纠纷通过前端防控体系止于未发、化于萌芽,促进基层社会治理从“化讼止争”向“少讼无讼”转变。

  为当事人提供便捷高效、低成本、跨地域的多元解纷方式,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

  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是一个系统工程,是立案登记制改革的重要配套措施,重点是在党委领导下整合资源、形成纠纷化解合力。

  刘铮介绍,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将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纳入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战略部署,这一项改革工作也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应对经济发展新挑战、司法资源紧缺、人民群众解纷新要求的重要举措。

  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中,法院审判只是纠纷解决的一种方式,是“多元”中的“一元”。“不是任何纠纷都需要‘打官司’,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畅通诉讼外解决纠纷的渠道,为当事人提供更便捷、更高效、低成本、跨地域的多元解纷方式,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刘铮说。

  数据显示,2020年全国各级人民法院新收一审民事案件1313.6万件,同比下降5.166%。2019年民事案件诉前调解成功共计145.5万件,2020年增长到424万件。

  “通过这些数据我们可以看到,随着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和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作用日益发挥,诉前调解成功案件越来越多,更多纠纷尚未进入诉讼程序便得以化解,减轻了人民群众诉累,有力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钱晓晨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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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罗一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