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监管医院在押被告刑事庭审保障的建议
2021-02-24 10:29:07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甘兆扬
 

  在人民法院的刑事审判活动中,被告人因健康原因羁押于公安监管医院的情形十分常见。基于被告人身体情况的特殊性,人民法院在此类刑事案件中应适当提高庭审保障水平,将绝对安全为原则性要求,切实维护刑事审判工作严肃性。

  从工作实际来看,羁押于监管医院的刑事被告身体状况、思想情绪、所患疾病及病情等方面差异性极大,在客观上给提押、看管、庭审等环节带来了严峻挑战。与其他刑事庭审相比,人民法院在确保正常审判秩序的基础上,更应全程监控被告人的身体状况,及时预防和处置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人民法院各职能部门应密切配合,高效衔接,全力做好监管医院在押被告刑事庭审保障。充分彰显新时代人民法院优异的刑事审判质效。

  第一,应加强技术手段应用。由于监管医院在押被告人的健康情况十分复杂,为最大限度减少安全隐患,同时兼顾当前疫情防控常态化需要。人民法院应加强技术手段应用,尽量减少此类案件的提押次数,提高刑事审判工作信息化水平。人民法院可与公安监管医院进行深入磋商和协调,积极探索在监管医院内建立视频提讯室和临时庭审场所。采用信息技术在监管医院内构建与看守所相同的视频提审系统,尽可能采取视频庭审及在监管医院内开庭的方式开展工作,降低提押风险。在设立专用庭审区域的过程中,人民法院应与监管医院就相关管理问题达成一致,以制度的形式明确各自的分工和职责,逐步形成一套完备的运行机制。人民法院应为监管医院内建立的庭审场所配齐配强软硬件设施,严格按照司法警务安全要求对庭审场所实施软包全覆盖。在庭审场所内配备固定式审讯椅、视频监控及连线装置、传真打印器材等必需品,确保庭审工作顺利进行。此外,人民法院还可在庭审场所建设完成后进行前期试用,第一时间发现和解决问题,征询监管医院方面的意见建议,不断完善和改进相关工作。以技术手段为依托,提高刑事审判中与监管医院的协作效率。

  第二,应加强专业医疗支持。在强化技术手段应用的前提下,对确需提押到庭参加诉讼的刑事案件,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及司法警察等部门应加强专业医疗支持力度,全力保障审判安全。对此类案件应认真做好风险评估工作,在提押前应与监管医院进行沟通协商,提前掌握被告人的身体状态和实际病情,确定被告人是否适宜押解。对身患疾病的被告人应根据庭审时长监督其携带药品并按时服用,避免出现意外情况。人民法院可与当地医疗机构联系,协调专业医护人员全程参与提押、看管、庭审等工作。在押解前由专业医护人员对被告人进行身体检查,确认被告人健康情况,根据被告人所患疾病查验其随身药品,对被告人出现身体不适时第一时间进行医学处理。人民法院对此类案件被告人的安检、提押、看管等环节应全程录音录像,严守执法规范底线。对被告人患有传染性疾病的,参与庭审保障的法院工作干警应在医护人员的指导下佩戴防护用品,在庭审结束后做好押解车辆、羁押室、审判法庭等场所的消杀工作,严防疾病传播。人民法院可根据工作需要组织司法警察进行相应的医学知识培训,促使司法警察掌握一定的医学技能,进一步提升刑事庭审保障水平。

  第三,应加强应急处置训练。如前所述,监管医院在押被告具有与普通刑事案件不同的特殊性。人民法院应根据此类庭审的特点,有针对性的加强相关应急处突训练,为刑事审判工作提供更加坚实的支撑。司法警察队伍可将该类庭审中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纳入实战化训练范围,在专业医护人员的协助下举行演习演练,着重强化被告人出现健康问题时的处置能力。一方面,人民法院应为在监管医院内进行的庭审活动制定预案,视工作实际与监管医院联合开展应急处突训练,加深双方配合默契度,共同筑牢安全防范屏障;另一方面,对被告人提押到庭的案件,在医护人员全程驻场的同时,人民法院应组织审判人员、司法警察、后勤保障等有关岗位干警抓实训练举措,促进刑事庭审保障成效稳步上升。此外,人民法院还可根据工作发展,在狠抓应急处置训练的同时,推行闭环管理策略。对此类案件做到庭审前必有预案,防范措施庭审前落实到位,在庭审后进行分析总结等。将训练成果与庭审保障有机结合,摸索和积累工作经验,为刑事审判事业增砖添瓦。人民法院应当秉持“进步永无止境”的思想,在工作实践中牢固掌握此类庭审保障的特点和难点,着力补齐短板和差距,追求优化与创新。在庭审保障中体现担当和作为,推动刑事审判业绩再创新高!

  (作者单位:江西省贵溪市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于子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