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保护长江流域生态安全
2021-02-26 08:35:54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黄蕾
 

  长江滋养着生生不息的中华民族,孕育出浩瀚璀璨的华夏文明。保护长江,造福人民。最高人民法院制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的实施意见》和发布长江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彰显人民法院的责任与担当,向社会传递法治正能量。最高人民法院的实施意见和典型案例,对依法履行环境资源保护审判职能、增强司法服务保障长江流域生态环境和绿色发展进行顶层设计、做出系统部署,站位高、视野宽、落点实,具有很强的系统整体性特色;明确“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统筹协调、系统治理”“坚持依法严惩、全面担责”的长江司法保护理念,保护与发展并重、惩治与修复并举、审判与执行并行,提出很多生态司法创新创造性举措,有效保护长江流域生态安全,有力保障长江流域绿色发展,具有很强的发展延续性特征;依法加强水污染防治、生态保护、资源开发利用、气候变化应对、生态环境治理与服务类案件审理,统筹适用刑事、民事、行政法律责任,发挥公益诉讼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的作用,既强力震慑生态违法行为,又不断提升环境司法效能,具有很强实践指导性的特点。

  (作者系全国人大代表、福建武夷烟叶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


责任编辑:罗一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