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移财产逃避执行 法官以案说法促执结
2021-02-26 08:58:16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刘晨 于周希 腾凯
 

  “我看你名下有辆车,不行就把你车执行了吧。”“那个车我卖了。”“什么时候卖的?”“6月20日。”“你判决书生效是6月15日。你6月20日卖车,你这涉嫌恶意转移财产逃避执行呀。”“……”以上对话是吉林省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于周希与被执行人刘某的对话。

  申请执行人牛某与被执行人刘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67737.5元。经法院查询,刘某名下财产,除发现机动车一辆外未发现有其他可执行财产。但是,被执行人刘某却说,该车虽登记在自己名下,但已于2020年6月20日出售给他人。

  面对这一情形,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于周希来到被执行人刘某住所通过对其以案说法的方式,让刘某了解到恶意转移财产的严重性。后通过于法官的协调,申请执行人牛某同意放弃利息部分的执行款,刘某于当日将欠款交付法院,本案执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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