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吴中:一家模范法院的新作为
2021-03-03 16:35:18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朱旻 辛欣 马俐
 

  近年来,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立足审判职能,坚持内外协同高效解纷,精准发力护航发展,为吴中地区经济行稳致远、社会和谐安定筑牢公平正义防线。吴中区法院先后获得全国优秀法院、全国模范法院、全国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示范法院等荣誉,获国家、省级荣誉88个,优秀个人表彰111人次。

吴中区法院少年与家事审判庭与东山镇妇联、东山镇司法所共同设立全省首家“家事法官工作站”。陶萌璘 摄

  “三驾马车”驱动非诉解纷

  “调解工作可以发挥我的法律专业优势,成功化解纠纷我也很有成就感。”律师徐志良表示。2020年10月,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与区司法局、律协联合在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设立律师调解工作室,聘请12名律师作为律师调解员。工作室成立两个月,律师调解员们已参与调解案件62件,调解成功32件。

  “除了特邀律师调解,吴中区法院还选聘医患、物业、婚姻家庭、劳动仲裁等23个特邀调解组织和退休法官、人民调解员等22名特邀调解员。”吴中区法院立案庭副庭长瞿忠奎介绍。为激发特邀调解积极性,吴中区法院建立了特邀调解名册和业绩档案。根据调解业绩,对名册实行“能进能出”的动态管理,并落实相应激励机制。

  为充分激活非诉解纷资源活力,吴中区法院将诉讼服务中心打造成分诊导流矛盾纠纷的“门诊部”,坚持“非诉调解先行、司法确认跟进、诉前鉴定保障”,确保诉源治理效果最大化。2020年该院诉前分流各类纠纷4315件,调解成功1895件,调解成功率43.92%,民事收案数同比下降5.42%。

  吴中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和4个派出法庭共设有5个驻院调解工作室,由司法局选派11名专职调解员驻院调解,通过“资深调解能手+年轻调解员”的组合方式,提高诉前分流效率,保证案件调解效果。驻院调解员既可以组织当事人进行诉前调解,又可以作为调查员、送达员协助法院从事诉讼辅助工作。因工作成绩优异,该院1个驻院调解工作室、1位驻院调解员和1名律师调解员分别获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司法厅和律师协会联合表彰。

  为了给非诉调解加上一道“保险”,赋予其强制效力,吴中区法院不断优化司法确认程序。“我院自2009年在省内首创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机制,对司法确认机制的适用范围、确认程序、审查方式进一步探索优化,形成了司法确认‘三字经验’。”吴中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峥嵘介绍。通过“拓”适用范围,将法院选聘的特邀调解组织、特邀调解员达成的民事调解协议也纳入司法确认范畴,扩大了司法确认制度优势;“快”程序流转,确保当日立案,专人审查,运用信息技术实现在线申请、在线审查、电子送达,将平均审查时间压缩至3.07天;“严”规范审查,要求各申请人签署《诚信诉讼承诺书》,并进行严格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在“三字经验”指导下,吴中区法院2020年完成司法确认874件,为当事人节省诉讼费60万余元,实现了司法便民惠民与化解矛盾纠纷的有机统一。

  2017年起,吴中区法院在苏州市首推诉前司法鉴定机制。若立案、诉前调解中发现必须经过鉴定、评估才能厘清责任、确定具体权利义务的案件,由法院先行对外委托司法鉴定,诉前鉴定结果的效力等同于诉讼中鉴定结果,提升了当事人的信服度。2020年吴中区法院受理诉前鉴定186件,占全部鉴定案件37.88%。“诉前鉴定+驻院调解”模式有效将纠纷化解在诉讼之前,减少了当事人诉讼成本。

  “铁脚板”进网格融化矛盾坚冰

  “我们全院共有66名法官、法官助理成为‘网格法官’,包干对接全区887个社会治理网格,为网格内矛盾纠纷化解提供调解指导、业务培训和法律服务等。”吴中区法院副院长徐国聪介绍。

  因前期管理不善,一些苗木摊位的经营者拖欠吴中区某花卉苗木市场数万元至数十万元不等的租金,市场负责人向网格法官史华松求助。考虑到双方矛盾较大,史华松及时指导当地人民调解员开展调解工作,对承租人释明法律尺度和是非标准,引导其真诚理性解决争议。最终,该批租赁合同纠纷全部妥善化解在萌芽状态,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多亏了你们,这些租金才能要回来,我这心里的石头总算放下了!”苗木市场的负责人感叹道。

  靠着一副“铁脚板”,遇到涉法问题,网格法官第一时间锁定网格单元,提前介入指导调解,为纠纷化解“弹好墨线”,将矛盾纠纷化解于网格内、成讼前。同时,网格员作为法院与基层深入联系的桥梁,协助法院开展送达、调查、息诉稳控等工作。

  2020年12月,网格法官梁虹来到临湖镇联盟社区进行普法宣讲。“社区中有很多矛盾纠纷,没到非要法庭见的程度,如何处理好这些纠纷是门学问。学习民法典对我们老百姓很有意义,希望法院能经常举办类似的普法活动!”一位居民在讲座后的问卷反馈中这样写道。

  2020年,吴中区法院深入网格举办法律培训、普法活动和“阳光司法到街镇”巡回审判54场,协助网格源头化解纠纷171件。

  “法润青春”沁润青春之花

  吴中区法院始终致力于护佑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积极引入社会资源参与青少年维权工作,联合社会治理网格、校园与妇联多方力量,创新建立未成年人帮扶教育品牌“法润青春”。

  2019年,吴中区法院少年与家事审判庭与东山镇妇联、东山镇司法所共同设立了全省首家“家事法官工作站”,以维护家庭和睦与社会稳定为目标,将调解工作关口前移至基层网格。

  小学生小李、小魏、小张三人发生碰撞,导致小李磕断了一颗牙齿。各方虽对责任认定无异议,但就赔偿金额产生分歧。法官为家长们讲解类似案例,明理释法,解决了家长们的疑惑。在平和的氛围中,家长们明白了调解的便捷,最终协商一致达成调解协议。

  给孩子们一个更安全、更温馨的成长环境是全社会的共同心愿。吴中区法院着力创新家事纠纷多元化解决方式,用司法之手筑牢保护未成年人的壁垒,开展了“送法进校园”“校园模拟法庭”“法治夏令营”等一系列特色活动。该院联合区妇联吸纳各行各业女性组成的“爱心妈妈团”,在2020年共开展家庭情况调查12次,帮教60余人,上门慰问11次,发放司法救助金5万元。爱心化甘露,润物细无声,法律呵护着孩子们成长,也滋润着他们的心田。

  2015年,17岁的小红在放学途中乘坐同学的电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导致高位截瘫。200余万元治疗费用让这个不富裕的家庭雪上加霜,小红的父母便向吴中区法院申请了司法救助。吴中区法院通过调解的方式加快办案进度,“爱心妈妈团”团长、吴中区法院副院长张永平还带队前往小红家中,为小红提供心理疏导,向小红发放司法救助金,为这家人渡过难关尽一份力。

  创新破产审判优化营商环境

  吴中区法院主动作为,将法院工作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用服务民营企业、打造优质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实际行动,自觉融入大局、保障大局、服务大局。

  “受区域经济结构及疫情影响,法院破产案件数量持续增多,且由于辖区企业多为中小型企业,缺乏规范、完善的管理制度架构,导致破产案件审理难度较大。”吴中区法院副院长辛欣表示。对于有存续价值的企业,该院积极探索预重整制度,强化破产企业庭外重组的法律保障,提升破产重整效率,尽早介入开展企业拯救,打造出预重整“吴中经验”。

  2019年,吴中区法院创新出台首份专门针对预重整的规范性文件《关于审理预重整案件的实施意见(试行)》,进一步强化和提升司法对民营经济的服务与保障水平。吴中区法院立足破产审判,强化企业司法救治,通过加强府院联动、积极运用预重整,多措并举为保障吴中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打造“最舒心”营商环境提供法治保障。

  在甪直镇小有名气的可瑞斯特纺织品公司因经营不善面临困境,对外共有1.4亿元债务需要清偿,债权债务关系颇为复杂。在律师建议下,公司负责人向吴中区法院提交了破产重整申请。

  吴中区法院灵活启动特色“柔性中止”程序,由破产案件专审团队聚力对企业的债权催收、诉讼程序等予以协商中止,维持企业状态稳定。同时,联合甪直镇政府共同组建“预重整协调小组”,及时熄灭企业重整过程中潜在的矛盾“导火索”,平稳有序地推进该公司的预重整工作。该院通过采取企业整体转让的重整模式,共吸引投资公司投入5000余万元,并利用可瑞斯特公司的空余土地打造高标准工业园,招募了一批优秀企业进驻,不仅帮助可瑞斯特公司重整成功,更实现了甪直镇企业腾笼换鸟、转型升级的大目标。

  吴中区法院破产审判工作立足全区发展大局,将难以适应市场竞争、无法转型升级的淘汰、落后产能通过破产清算程序清除出市场,打通完成市场出清的“最后一公里”。通过有效清理“僵尸企业”“三无企业”,将闲置的土地、厂房、设备等资源重新投放市场,提升闲置资源利用和流转率,带动和盘活存量经济。三年来,总计处置债权38亿元,安置或分流职工600人,盘活土地12.9万平方米。

  新冠肺炎疫情给破产审判工作带来新的挑战。吴中区法院及时制定出台《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后期破产审判工作的实施意见》,立足强化救治、灵活处置和线上模式,有序推进破产程序,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后期破产审判工作,促进经济社会有序运行。


责任编辑:罗一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