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丰城:锲而不舍执结三年“骨头案”
2021-03-04 14:39:27 |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 作者:蒋延珍 陈明灿
 

  “三年了,真没想到丰城法院的执行法官还一直惦记着这个案子,我真的太感谢了”,拿着最终到手的执行款,申请执行人张某某的心中甚是感激。

  近日,江西省丰城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在“猎狐2021——打击规避执行专项行动”中,收到群众举报线索,迅速执结一件生命权纠纷案,申请人张某为一名81岁的老人,在收到执行款次日,其委托侄子张某某送来一面写有“秉公办案、雷厉风行”的锦旗,并对丰城法院执行法官再三表示感谢。

  本案申请人张某之子几年前跌入被执行人王某开挖的鱼塘中不幸溺亡,法院判决被执行人王某承担20%的责任,向申请人张某支付赔偿款共计6万余元。但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王某一直未主动履行赔偿义务。于是张某在2018年底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经线上线下查询未发现被执行人王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依照有关规定终本结案。之后晚年丧子的张某多次给有关部门写信要求法院加大力度尽快执行,但未提供有效的财产线索。

春节前夕,丰城法院向全市人民发布了《关于严厉敦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公告》并张贴在各乡镇街道社区等处。后来执行局法官接到群众举报线索,称被执行人王某有一笔补偿款放在某乡镇财务账上,法官立即前往该乡镇进行核实。发现该案确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后,法院立即依法恢复执行。在当地乡镇干部的协助下执行法官与在外务工的被执行人王某取得了联系,执行法官也向其释明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后果,经过不断辨法析理最终王某彻底悔悟,承认规避执行的错误,主动将赔偿款6万余元打入丰城法院执行账户,此案得以执毕。

  近期,丰城法院积极开展“猎狐2021——打击规避执行专项行动”,在该院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发布了有关公告,同时在该市辖区内各乡镇街道社区、超市、菜场、医院、银行等公告栏处进行张贴,引导广大人民群众提供被执行人下落及财产线索,监督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行为,取得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任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