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 收官之年攻势猛
2021-03-06 09:47:49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董星雨
 

  2020年8月28日,广东省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全国扫黑除恶办重点督办的曾仕权等52人涉黑案。梁良摄

  要紧盯涉黑涉恶重大案件、黑恶势力经济基础、背后“关系网”“保护伞”不放,在打防并举、标本兼治上下真功夫、细功夫,确保取得实效、长效。

  ——习近平

  利剑扫黑,扫出清风正气;铁拳除恶,守护平安中国。

  2020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收官之年,也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硕果累累之年。

  三年来,人民法院勇于担当,攻坚克难,以坚如磐石之决心始终保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强大攻势,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有保障。

  重拳惩黑恶,公正铸法威。这一年,法院亮出傲人的成绩单,以一往无前的姿态奋力夺取全面胜利。

  重拳严惩

  ——高举正义之剑

  扫黑除恶是一场正义与邪恶、光明与黑暗的较量,必须下狠手、出重拳,不放过一个黑恶势力、不纵容一个犯罪分子。

  2020年1月10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杜少平等人故意杀人案及其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进行二审宣判,依法裁定驳回杜少平、罗光忠等8名被告人的上诉,维持原判。2020年1月20日,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对杜少平依法执行死刑。

  2020年1月16日,湖南省湘阴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一起系中央组织部督办的涉恶团伙案,被告人李洪化、姚文辉因犯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数罪并罚,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和四年三个月。

  2020年6月5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宜黄县陈辉民等12名被告人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等上诉案进行二审公开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2020年11月18日上午,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陈辉民依法执行了死刑。

  每一起涉黑涉恶案件的依法审理和宣判,每一个黑恶分子被绳之以法,都似一缕阳光照进心中,让人心生满满的幸福感。

  2020年,人民法院挺过疫情防控对专项斗争的不利影响,咬定“六清”目标不松劲,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以雷霆之势、万钧之力高效审理,精审大案要案,清存案积案。

  这一年,人民法院配备专门力量、组建专业团队,以大要案攻坚为突破口,带动万起涉黑涉恶案件高效审结;以召开会议、下发通知等方式多次推动“案件清结”加速度;与此同时,以既不“拔高”“凑数”,也不“降格”“放纵”的态度充分保障诉权、强化程序正义、依法公正裁判,时刻高举正义之剑,依法办案蹄疾步稳。截至2020年10月底,各级法院一审共受理涉黑涉恶案件32092件,审结30419件,结案率达94.79%,使“案件清结”取得决定性胜利。

  打财断血

  ——服务保障大局

  经济利益的支撑如同黑恶势力的“黑色血脉”,给予其发展壮大的物质基础。要彻底扫清黑恶势力,避免陷入打而复生的死循环,就要彻底铲除黑恶势力的经济基础。为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人民法院夯实执行基础、强化内外联动、创新方式方法、精准甄别处置提升“清财”效果,破解“黑财”收缴等难题,把案件办深办透。以持续“打财”保证“断血”彻底,以服务大局保证“断血”效果,从根本上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

  河北法院对专项斗争以来已生效判决财产判项内容不明确的,列出执行内容清单,全部移交执行部门,确保执行有针对性;湖南高院制定财产处置裁判指引,要求庭审设置专门环节,全面查清涉案财产的来源、性质、权属等。

  山西、辽宁、广东、广西等高级人民法院与公安、检察等部门联合印发文件,将涉黑涉恶财产联合处置制度化;江苏、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印发规范性文件,全面强化立审执衔接和涉案财产移送、执行绿色通道,大幅度提高了财产处置效率。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发涉案财物网拍平台,实行“一元起拍,一次拍定”竞价规则,快速处置涉案财产;吉林、福建、广东、广西、甘肃等法院组织开展专项执行行动,集中力量确保“黑财清底”。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联合相关政法机关出台指导意见,探索和创新对不宜查封、扣押、冻结的涉案经营性资产代管、托管制度,最大限度实现“打财断血”与维护健康营商环境的统筹兼顾。

  人民法院在全面查清涉案财产、斩断利益链条、防止黑恶势力死灰复燃的同时,不断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为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打伞破网

  ——深挖根治难题

  2020年1月13日,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备受社会关注的黄鸿发涉黑案及其“保护伞”进行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黄鸿发被依法判处死刑,对原昌江黎族自治县县委常委、公安局局长麦宏章,原昌江副县长周开东等7名“保护伞”,法院以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至二年六个月不等刑期。

  “打伞破网”,大快人心。扫黑除恶是一场彻底的清扫,目的不仅是拂去表面的尘埃,更要将藏纳于角落之中的污垢除尽。

  各级法院对“保护伞”“关系网”的零容忍,用重典、判重刑的审执力度,对公职人员中的“害群之马”形成了强大震慑,扫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截至2020年10月底,各级法院受理公职人员涉黑涉恶“保护伞”案件2491件;判决生效的被告人中,有1076人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重刑率达49.29%。

  北京法院聚焦问题线索清零,高效完成了2000余条线索的核查和实名答复;宁夏法院压实线索排查责任,中央督导组交办的1858条线索及自治区扫黑办交办的103条线索全部核结;江苏高院对已审结涉黑涉恶案件开展“大排查大起底”活动,深挖案件背后涉黑涉恶犯罪线索,共排查发现并移交相关线索7条……

  依法严惩、循线深挖,件件不放松、件件有着落。各级法院持续加大对举报线索、移交线索的清查核查力度,对黑恶势力采取的新手段、呈现的新态势把握规律深挖幕后,畅通与纪检监察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信息共享渠道,建立健全双向通报机制、线索反馈机制,形成巨大合力,“打伞破网”成果显著,战果喜人。

  延伸职能

  ——参与综合治理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人民法院以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目标导向,把专项斗争与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专项治理相结合,深入参与社会综合治理。积极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开展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及时总结梳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反映出的社会治理短板和行业监管漏洞,向相关部门和行业监管机构发送高质量司法建议,推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不断完善,推动“中国之治”水平不断提升。

  各级法院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社会薄弱环节,尤其是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暴露的社会管理漏洞,通过发送高质量司法建议的方式,帮助有关主管部门分析问题、提出对策建议,堵塞漏洞,实现“审结一起案件、整治一个行业、净化一方环境”的效果。

  江苏高院深入开展“套路贷”专项治理,建立疑似职业放贷人目录,研发全国首个“套路贷”预警系统;福建、广东、甘肃对近年来已结案件开展线索大排查,深挖“套路贷”“校园贷”等案件线索;河北、广东、四川、甘肃法院开展利用信息网络实施涉黑涉恶等有组织违法犯罪专项整治,推动专项斗争向净化网络空间环境延伸。

  与此同时,人民法院通过庭审直播、新闻发布会等多种方式,营造浓厚的扫黑除恶社会氛围;通过网络直播、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旁听庭审、裁判文书上网等多种途径,将涉黑涉恶案件的审判过程展现于公众视野之下,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适时通报重大案件审理情况,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不断增强司法裁判公信力。

  锲而不舍,金石可镂。同黑恶势力的斗争是一项长期工作,是一项具有政治性、战略性、基础性意义的社会治理工程,亦是社会和谐稳定国家长治久安的基石。为顺应扫黑除恶常态化的民心,人民法院积极建立长效机制,确保专项斗争成为顺民意、解民忧的“民心工程”,让人民群众更安业、更安乐。

  2020年,人民法院以喜人的成绩交出三年考试答卷。未来,人民法院将持续提高扫黑除恶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不断巩固和深化专项斗争成果,推动平安中国建设迈上新台阶。

  山西省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朱强等59人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一案。据新华社

  法院在行动2020年1月7日,江西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审判工作新闻发布会现场。曹永斌 摄

  2020年3月3日,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昌江黄鸿发黑社会性质组织案。黄叶华 摄

  2020年7月15日,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审理180余人涉黑恶性质特大“套路贷”犯罪系列案件。纪承伟 摄

  2020年7月29日,北京市首例网络“软暴力”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一审宣判。图为案涉罚金全部执行到位。王宇新 摄

  2020年8月27日,安徽省霍山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彭保友涉黑案。王勇 摄

  2020年9月4日,陕西省西安市鄠邑区人民法院葛七宝涉黑案宣判现场。许颖 摄

  2020年10月29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陈基福等51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以及2名“保护伞”作出一审公开宣判,组织、领导者陈基福被判处无期徒刑。蒋励 摄

  

  扫黑大事记

  2020年9月29日

  最高人民法院召开电视电话会议

  姜伟指出,持续推进“六清”行动,立足人民法院职责使命,研究谋划“六建”工作部署,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提供制度保障。

  2020年9月25日

  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三次推进会

  郭声琨强调,越到收官阶段,越要把握好法律政策的标准,严格依法推进案件办理,严防“凑数”“突击”等现象的发生,确保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

  2020年9月22日

  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会议

  郭声琨强调,要深入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紧扣三年为期总目标和今年“深挖整治”“长效常治”任务,深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着力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2020年7月20日

  全国扫黑办启动2020年第一轮特派督导

  从即日起,全国扫黑办派出32个特派督导组分赴全国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重点地市开展特派督导。

  2020年6月19日

  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地市督办会

  陈一新强调,加大对进展相对滞后的重点地市的督办力度,推动重点地市振奋精神、迎头赶上,促进专项斗争协调发展,确保收官之年取得全胜。

  2020年6月5日

  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会议

  郭声琨强调,紧扣三年为期总目标和今年“深挖整治”“常治长效”目标任务,扎实有效推进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全面胜利。

  2020年5月7日

  全国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审判执行工作推进会

  姜伟指出,全国各级法院要全力推动开展“六清”行动,确保如期实现“一十百千万”行动目标,坚决夺取专项斗争全面胜利。

  2020年4月29日

  全国扫黑除恶法律政策文件视频培训班圆满收官

  全国省市县三级的纪检监察和政法单位分管负责同志、各级扫黑除恶一线办案干警在各地分会场参会,全国共设分会场3413个,共有近10万人参加。

  2020年4月22日

  全国扫黑办开启第二波扫黑除恶法律政策“网交流”“云沟通”,切实提升执法办案水平

  全国省市县三级纪检监察和政法单位分管负责同志、各级扫黑除恶一线办案干警在分会场参会,全国共设分会场3444个,近10万人参加。

  2020年4月15日

  全国扫黑办组织召开扫黑除恶法律政策系列视频培训会议

  全国共设3421个分会场,第一场培训共有近10万一线办案干警参加,是在当时疫情防控背景下一次规模空前的扫黑除恶经验交流会、法律研讨会。

责任编辑:魏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