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工伤致残对方拒不履行 法院高效执结获点赞
2021-03-06 11:26:43 |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 作者:钱进
 

  “陈法官,感谢您帮我追回了50多万元赔偿款,要不是你们的帮助,我真的不知该如何面对今后的生活。”3月3日一大早,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陈晓峰,收到一面写有“人民公仆司法为民”的锦旗,与此同时,申请人冀某也打来电话,对其执行团队坚持不懈的努力表示感谢。

  2017年2月7日,被执行人某门窗制造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孙某某签订《铝合金门窗安装工程协议》一份,约定该门窗制造有限公司将其承接的一铝合金门窗及百叶安装工程,发包于孙某某承包施工。

  协议签订后,孙某某于2017年6月电话联系冀某之子冀某腾,让其带人到案涉工地从事铝合金门窗安装工作。其后,冀某随冀某腾到案涉工地,从事铝合金门窗安装工作。2017年6月23日6时50分左右,冀某在工地一楼,打开电梯门后,身体坠落电梯井底部受伤,致二级伤残。

  后经瑶海法院判决,该门窗制造公司与孙某某赔偿冀某各项费用共计50余万元。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一直不履行义务,申请人冀某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法官陈晓峰得知冀某所处困境,看在眼里,急在心里。

  为了尽快化解双方纠纷,实现申请人合法权益,执行团队积极搜寻被执行人下落,限制其高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滚动追踪查询其名下财产,穷尽一切执行措施,查找财产线索。

  经过多重联动布控,仅用一周时间,陈晓峰终于查找到孙某某的工作地点,并将其带回法院。

  经过耐心疏导,孙某某拒绝执行的态度仍未改变。他坚称自己没有履行义务的能力,就算是被采取强制措施也拿不出钱,以各种理由拒绝履行。陈晓峰当即决定对其采取强制措施。司法拘留决定书签发下来时,孙某某慌了神,在准备做核酸检测的途中,改变了主意。

  “法官,再等一下,我找我朋友送钱过来,别关我,我借钱还。”随后,孙某某当即履行,该案全部案款执行到位。

责任编辑:常跃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