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六稳”“六保”: 企业安心 群众暖心
2021-03-07 09:43:16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孙航 罗书臻
 

  要全面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扎实做好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工作,全面落实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保粮食能源安全、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保基层运转任务,努力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确保完成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习近平

  2020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

  新冠肺炎疫情全球蔓延,成为历史长河中又一个时代记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进行了一场惊心动魄的抗疫大战,创造了人类同疾病斗争史上又一个英勇壮举。

  在这场艰苦卓绝的历史大考中,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依法严惩妨害疫情防控犯罪,精准服务“六稳”“六保”,智慧法院大显身手,实现“审判执行不停摆、公平正义不止步”,助力保障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在法治轨道上行稳致远。

  重拳出击:

  彰显司法速度与力度

  “疫情防控越是到最吃劲的时候,越要坚持依法防控,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各项防控工作,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

  ——法治引领,掷地有声。疫情防控进入关键时期,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作出重要指示。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责任重于泰山。

  新冠肺炎疫情暴发以后,人民法院迅速行动,把疫情防控当作头等大事来抓,始终将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高举司法利剑,依法严惩各类妨害疫情防控犯罪,为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贡献司法力量。

  这是一场时不我待的考验——

  2020年2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印发《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

  接下来的一周时间内,《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保障医务人员安全维护良好医疗秩序的通知》《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精神切实做好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期间审判执行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相继制定出台。

  自2020年3月起,最高人民法院接连发布三批26个依法惩处妨害疫情防控犯罪典型案例,指导全国各级法院准确适用法律,依法从严从快惩处各类涉疫犯罪,确保案件审判取得良好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

  案例是最洪亮的警钟,惩恶是最有效的定心丸。

  2020年2月12日,全国法院第十期“现在开庭”全媒体直播聚焦危害疫情防控。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山东省首例涉疫情妨害公务案。该案庭审同步进行了网络全媒体直播,50余家媒体、平台全程参与,近1500万名网友在线观看。

  疫情期间虚构销售口罩诈骗财物合计34.18万余元,赵某某被安徽省淮北市相山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万元。

  马某某持刀杀害两名防疫卡点工作人员,被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对犯罪分子决不姑息!人民法院依法严惩各类涉疫犯罪,用坚定的态度和果决的举措,为捍卫公平正义交上了一份合格的答卷。

  善意执行:

  传递司法柔情与温度

  2020年2月3日,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接到来自被执行人苏州某医学信息技术公司打来的电话。

  被执行人承建了湖北省武汉市近20家医院、医学院的临床设备和系统,受疫情影响无法如期回收应收账款。面对年前承诺要履行的案件,被执行人表示暂时无能为力。

  事关疫情防控大局,苏州工业园区法院迅速行动起来。经全面核查后,法院立刻依法采取相应的延缓执行措施,对被执行人前期被查封的银行账户暂时予以解封,保证了疫情期间公司必要的流动资金及时回转,保障对湖北战“疫”的支持。

  这是人民法院以法治为纲、聚保障之力的一个缩影。

  疫情发生以来,人民法院切实加强执行工作,贯彻善意执行理念,审慎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积极应对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以执行工作的实在成果服务复工复产、助力疫情防控。

  2020年5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依法妥善办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执行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持续加大执行力度,突出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以“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工作成果,扎实服务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

  全国法院也在行动。在坚持依法执行的基础上,各地法院有针对性地推出实招硬招,千方百计帮扶中小微企业和困难主体纾困解难、渡过难关,为提高中小微企业和困难主体的生存发展能力提供有力支撑。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受理的广西冠峰生物制品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仅用时一个多月便化解长达数年的纠纷,依法解除对企业账户的查封,保障了口罩等防疫物资持续生产供应。

  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面对民营企业因资金链断裂而引发的债务纠纷,坚持对企业现有财产采取“放水养鱼”方式,妥处债权债务纠纷,以自动履行方式盘活民营经济主体。

  坚决禁止超标查封,畅通财产查控救济渠道;充分发挥网络司法拍卖作用,有效实现财产变现价值最大化;强化应用执行和解制度,为被执行人缓解债务压力、恢复正常生产生活创造便利条件;充分利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提高执行效率、降低执行成本……

  面对常态化疫情防控,最高人民法院部署从2020年9月下旬至2021年春节前,在全国法院集中开展“发挥执行职能、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专项执行行动。

  一系列举措精准发力,释放着执行工作的民生红利。人民法院在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最大限度减少对被执行人权益的影响,铺就执行工作以人民为中心的鲜明底色。

  “云上审执”:

  贡献司法智慧与力量

  疫情期间避免人员聚集,如何开庭审理案件?如何执行案件?

  过去一年,全国法院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开展审判执行工作,积极引导当事人开展在线诉讼活动。

  远程立案、网上审判、智慧执行……智慧法院建设成果红利充分释放,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聚集,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有效避免疫情传播风险,提高审判效率。

  最高人民法院及时印发《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强和规范在线诉讼工作的通知》,对全国法院在疫情防控期间运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开展在线诉讼作出全面部署。

  各地法院在远程视频提讯系统、在线庭审系统支持下,实现“隔空讯问”“多方连线庭审”。北京法院全面启动在线庭审平台“北京云法庭”,可满足200个法庭同时开庭。上海金融法院所有开庭案件全部线上审理,在线庭审率达到100%。

  2020年2月11日,内蒙古自治区阿荣旗人民法院通过“云上法庭”在线审理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作为原告,年逾六旬的姜大妈在法官的耐心帮助下,用手机小程序成功“出庭”。

  触手可及的公平正义,为疫情防控提供了坚实保障。

  2020年2月24日,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法官廖泰琳身在湖北,通过“深圳移动微法院”进行网上开庭,与人民陪审员、书记员、当事人实现三线联通,成功审结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

  覆盖全国法院的执行网络查控系统也为疫情期间执行工作顺利开展奠定了基础。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运用在线执行系统,48小时内依法依规解封抗疫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账户,助力防疫物资生产企业复工复产。

  在线调解成为各地法院在疫情期间强化诉源治理的有效手段。各地法院通过在线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化解矛盾,缓解了特殊时期的审判压力。

  天津法院协调140余家民间调解组织入驻在线调解平台,在线调解成功率达91.67%。广东法院加大涉疫情纠纷联动调解工作力度,利用道路交通事故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平台、商事多元调解平台APP等开展工作。

  数据显示,2020年2月3日至11月20日,全国法院网上立案650.1万件,网上开庭77.8万场,网上调解323万次,网上证据交换141.5万次,电子送达1815万次。

  如何更好发挥法治促发展、稳预期、保民生作用?

  疫情发生以来,最高人民法院围绕涉疫情民事、商事、涉外商事海事、执行案件等出台5个指导意见,发布31个服务保障复工复产典型案例。各级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依法妥善化解投资消费、新型基建等领域纠纷,加大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尽最大努力保障和促进就业……

  种种举措,传递司法温度,彰显为民情怀。

  2021年,又一个春天如期而至。人民法院将始终以一往无前的使命担当,守护司法为民的初心,擦拭公平正义的勋章。

  疫情防控期间服务“六稳”“六保”重大举措

  2020年2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印发《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

  2020年2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强和规范在线诉讼工作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下发《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精神切实做好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期间审判执行工作的通知》。

  2020年2月25日,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印发《关于政法机关依法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的意见》。

  2020年3月10日、4月2日、4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三批共26个依法惩处妨害疫情防控犯罪典型案例,其中包括妨害传染病防治,妨害防疫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甚至杀害防疫人员,冒充防疫人员实施抢劫,编造、故意传播虚假疫情信息,利用疫情实施诈骗及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非法经营、销售伪劣产品,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招摇撞骗,诈骗,故意隐瞒出入境或疫情高发地区旅居史又拒不执行隔离规定等犯罪。

  2020年3月24日、3月31日、4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三批共31个全国法院服务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民商事典型案例。涵盖了企业在复工复产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因疫情停产导致的买卖合同违约、金融借款逾期等纠纷类型,还包括了人民法院审理的破产重整、破产和解案件,集中反映了人民法院在疫情防控期间,广泛运用信息技术,坚持善意文明执行,服务保障企业复工复产方面的成功实践。

  2020年7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文化和旅游部印发《关于依法妥善处理涉疫情旅游合同纠纷有关问题的通知》。

  2020年4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推进破产案件依法高效审理的意见》。

  2020年4月至6月,最高人民法院先后印发三个《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

  2020年5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依法妥善办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执行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


责任编辑:魏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