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产保护:审判质效高位运转 国际声誉节节提升
2021-03-08 10:49:35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白龙飞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必须更好推进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习近平

  2020年11月30日下午,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加强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举行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在主持学习时强调,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促进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

  2020年以来,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升级知产领域司法保护力度,为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知产保护驶上法治轨道

  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关系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关系高质量发展,关系人民生活幸福,关系国家对外开放大局,关系国家安全。

  2020年,人民法院以审判为中心,准确把握全面深化改革对司法保护知识产权提出的新目标和新要求,坚决落实严格保护政策,提升民事司法保护水平,发挥刑事审判威慑作用,有效惩治知识产权犯罪,强化行政行为司法审查,助推提升行政执法能力。

  一年来,一批充满力度的案件走进人们视野——

  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充分发挥对技术类知识产权上诉案件统一审理的制度优势,促成了洛阳瑞昌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与洛阳明远石化技术有限公司一揽子调解协议在郑州知识产权法庭签署。两家企业之间共计13宗一、二审专利权属和侵权案件一举审结,标志着两家企业之间长达数年因员工跳槽引发的恩怨得以基本化解,两个公司之间潜在的诉讼隐患得以排除,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妥善审理原告美克家居公司起诉的7起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案,为市场主体提供明确、稳定、可预期的规则指引,筑牢了公平竞争市场经济秩序的法治根基。

  日新月异的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不断冲击着法律保护边界,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标准必要专利、生物医药等科技前沿领域的新问题逐浪而来,叩响了新时代知识产权审判的大门。

  “5G”如何规范发展?商业秘密如何有效保护?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宣判一起涉5G技术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为5G发展明晰了规则。

  一系列具有标杆性、关键性、引领性的司法案例一锤定音,用法治力量破解制约创新发展的瓶颈,人民法院向公众积极展示知产审判工作成效,彰显责任担当和能力自信。

  全国人大代表、陕西步长制药有限公司董事长、民建陕西省委副主委赵超表示,近年来,人民法院立足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实际,深入贯彻落实最严格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不断提高审判效率与水平,积极回应企业发展与创新的内生需求,为众多民营企业尤其是高新技术企业的技术创新、产品创新、管理创新提供了切实有效的司法保障,也为全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与营商环境。

  知产保护踏上时代征程

  “人民法院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聚焦‘举证难、周期长、赔偿低、成本高’等突出问题,取得新的成效,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体制进一步健全,已形成由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知识产权法庭,32家高级法院、3家知识产权法院以及部分中级、基层法院组成的知识产权审判新格局。”2020年4月21日下午,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时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的江必新表示。

  强大的知识产权审判新格局背后,是人民法院破局开路、迎难而上的探索与迈进。

  2014年来,北京、广州、上海、海南自贸港知识产权法院相继设立并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初步探索出一条中国特色知识产权专门化审判道路。

  2019年,最高人民法院批复在海口、厦门设立知识产权法庭,至此,全国共计22个城市设立知识产权法庭,为集中优势审判资源,跨区域管辖专利等技术类案件提供坚实支撑,知识产权案件管辖布局不断优化。

  通过严格规范证据标准,全国法院深入推进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审判机制改革;完善知识产权案件上诉机制,统一裁判标准,强化案件执行措施;加强跨部门跨区域办案协作,推进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改革。

  “自2019年1月1日正式揭牌运行以来,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紧紧围绕党中央设立法庭的预期目标,聚焦进一步统一知识产权裁判标准、进一步提高审判质量效率、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力和国际影响力、进一步加强对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的司法保障,深化技术类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改革,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创新精进,勇于担当,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基本达到党中央决定设立法庭的预期目标。”在2021年2月26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副庭长郃中林自豪地表示。

  数据显示,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自成立两年来,共受理案件5121件,审结4220件,结案率达82%。其中,2020年审结2787件,比2019年增加1354件,同比增长近95%。审判质量效率大幅提高。

  从审理质量指标看,2020年,法庭审结民事二审实体案件1742件,调解撤诉率为36%,以发回重审或改判方式结案339件,发改率为19%,高于法庭成立前各高级法院的平均发改率。

  从审理效率指标看,2020年,法庭法官人均结案82.5件,同比增长110%;二审实体案件平均审理周期为123天,其中,民事案件平均审理周期为121.5天,行政案件平均审理周期为130.7天。

  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市社会科学院法学所研究员马一德认为,“人民法院打造知识产权审判新格局,是全面深化司法改革、推进公正司法的重大举措,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两年来的实践充分证明,党中央批准设立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的决策是完全正确的,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

  历史的经验让人自豪,未来的道路更让人充满信心。步入新时代,知识产权审判全面发力、多点突破,迈上了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新征程。

  知产保护烙上“中国印”

  “要坚持依法平等保护中外权利人合法权益,加强国际司法交流合作,服务更高水平对外开放,推动全球知识产权治理体制向着更加公正合理方向发展。”2020年12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党组会上如是强调。

  在国际化的舞台上,中国法院的影响力显著提升。

  “乔丹”案、华为诉三星专利侵权案、华为诉美国交互数字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瓦莱奥公司发明专利侵权纠纷案、迪奥立体商标行政纠纷案等,不仅在国内影响很大,在国际上也产生了广泛影响。

  从美国高通公司与苹果公司之间的多件专利侵权纠纷、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反垄断纠纷,到美国GPNE公司诉苹果公司等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等,无不映衬出外国当事人对于中国法院知识产权审判能力的认可和信赖。

  在世界银行发布的《全球营商环境报告2020》中,中国营商环境全球排名再度跃升15位,位居全球第31位,中国已经连续两年被评为全球营商环境改善幅度最大的10个经济体之一。

  随着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国际影响力不断扩大,境外权利人对中国法院信任度不断提升,境外当事人自愿选择中国作为诉讼地的知识产权案件不断增多。

  如今,中国法院已经成为世界上审理知识产权案件尤其是专利案件最多的法院,在国际知识产权保护领域的公信力、吸引力、影响力显著提升。

  “高水平的司法判决是最好的话语权。”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科学院近代物理研究所成果转化与产业处处长蔡晓红说,当前知识产权司法审判的国际竞争非常激烈,人民法院进一步提高司法能力水平,扩大对外交流合作,全力打造国际知识产权纠纷解决优选地。

  知识产权保护和优化营商环境没有最好只有更好。今后,在加快形成和完善集“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的基础上,人民法院一定能为中外企业创造更加公平、正义、高效的营商环境,让人们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拥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护航知识产权,为建设知识产权强国、世界科技强国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人民法院正奋力扬帆前行。


  知识产权保护大事记

  ●2020年4月21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意见》、《中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2019年)》白皮书、2019年中国法院10大知识产权案件和50件典型知识产权案例。

  ●2020年4月26日是世界知识产权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中国知识产权保护与营商环境新进展报告(2019)》

  ●2020年6月17日,“两高”就《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2020年9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依法加大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惩治力度的意见》,规定和完善知识产权司法救济措施,以有效阻遏侵权行为,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2020年9月15日至16日,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贺荣在南京调研座谈强调,推进知识产权一体化保护,发挥制度优势保障长三角自主科技创新。

  ●2020年11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加强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保护的意见》,旨在通过明确法律适用规则,倡导诚信诉讼,遏制著作权侵权行为。

  ●2020年11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知识产权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该司法解释的颁布实施,对于解决知识产权民事诉讼中的“举证难”问题,降低维权成本,提升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质效,推动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具有重要作用。

  ●2020年11月30日,习近平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时强调,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激发创新活力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

  ●2020年12月31日,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法院正式办公,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强,海南省委书记沈晓明出席调研座谈会并讲话。

  知识产权案例精选

  ●2020年3月17日,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宣判首例涉疫情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两被告人假冒注册商标生产口罩牟利被判刑。

  ●2020年4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远程在线公开审理“微商控价系统”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侵权案,这是2020年“4·26”知识产权宣传周期间,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集中网上公开开庭审理8起案件的“第一案”。

  ●2020年5月,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对一起涉5G技术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宣判,两被告人因侵犯商业秘密分别获刑。

  ●2020年12月,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判决分时段出租视频网站VIP账号构成不正当竞争,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300万元。

  ●2020年12月17日,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审理原告重庆江小白酒业有限公司诉被告江小白健康产业(广州)有限公司、杨某某、上海寒娇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40余家媒体、平台同步直播,1100万网友收看。

  ●2020年12月29日,涉案金额高达3.3亿元的“乐拼”仿冒“乐高”案在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终审落槌,被告李某以侵犯著作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9000万元。

  ●2021年2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宣判史上赔偿额最高侵害商业秘密案,被告盗用“香兰素”技术秘密被判赔1.59亿元。


责任编辑:魏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