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结账起争执殴打顾客 店主因故意伤害获刑
2021-03-11 10:51:29
 

  中国法院网讯(宋泓峰 庄弘涛)顾客光顾自家烧烤店生意本是一件好事,但是因结账问题与顾客发生口角、产生肢体冲突,并将他人打伤,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近日,福建省沙县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案件,被告人谢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据悉,2020年8月16日23时许,被告人谢某在其经营的烧烤店内,与被害人陈某因消费结账问题发生口角,后双方发生肢体冲突,被告人谢某将被害人陈某打伤。经鉴定,被害人陈某的损伤程度综合评定为轻伤一级。2020年10月27日,被告人谢某自动到沙县公安局投案,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被告人谢某事后已赔偿被害人陈某1.5万元,并取得了被害人谅解。

  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谢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谢某有前科劣迹,可以酌情从重处罚。被告人谢某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是自首,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被告人谢某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可以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谢某认罪认罚,可以从宽处理。根据被告人谢某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危害结果及悔罪表现,遂作出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王娜